散播未成年人色情物品案
接二連三最高可判囚八年

團體呼做好網絡安全教育
引導兒童正確使用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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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20-07-20 16:12
更新: 2020-07-22 00:25

本澳近月接二連三發生懷疑散播涉及未成年人的色情影片事件,七月份內截至十八日已發生五宗個案,六名外籍外僱被捕,事件引起社會高度關注,司警指散播涉未成年人色情影片相片屬嚴重犯罪,最高可判囚八年。民眾建澳聯盟婦幼事務委員會副主任許結玲表示,相關惡劣情況對兒童及社會造成嚴重影響,必須高度重視,呼籲社會加大力度保護未成年人,同時做好網絡安全教育。婦聯家庭服務中心助理主任黃敏兒認為當局應嚴肅處理杜絕同類事件再次發生,同時呼籲家長要對子女灌輸正確性觀念,關注子女正確使用互聯網,避免接收不良信息和影響社會風化的資訊。

散播未成年人色情物品最高囚八年

司警7月內接連接獲國際刑警通報有人在社交平台或通訊軟件,散播或轉發涉及未成年人的色情影片。其中7月17日拘留一名31歲任職保安的菲律賓男子,是半個月內的第4宗。司警接獲國際刑警通報,懷疑有人於本澳透過通訊軟件,散播1張涉及兒童色情相片,內容是1對未成年亞裔男女童的色情行為。7月18日拘留2名25歲尼泊爾清潔工人,是半個月內的第5宗,相信他們有瀏覽、下載及分享與未成年人有關的色情影片習慣。司警這次同樣接獲國際刑警通報,懷疑有人於本澳透過社交媒體,散播涉及與未成年人有關的色情物品,分別是1名年輕亞裔少女與男子發生性行為、片長約3分鐘的影片,以及1張年輕亞裔少女裸露相片。

司警稱,根據刑法典,以任何名義或任何方式,生產、發售、銷售、進口、出口或散播與未成年人的色情物品,又或為有關目的而取得或持有相關物品,可處最高5年徒刑;意圖利用有關行為營利等,最高可處8年徒刑;如將涉及未成年人的色情物品在朋友間傳送、展示或讓予,又或為有關目的而取得或持有相關物品,可處最高3年徒刑;意圖利用有關物品營利者,可處最高5年徒刑。司警已製作警情通告,當中除中文外,亦已翻譯成葡、英、菲律賓語,之後亦會翻譯成印尼和韓語等,好讓外籍人士等更了解相關法例內容,避免觸犯相關罪行。

民建聯:網絡色情犯罪向未成年人伸出「惡魔之手」

民眾建澳聯盟婦幼事務委員會副主任許結玲指出,互聯網是民眾現時生活的「必需品」,社交媒體信息的廣泛性及便捷性等特點受到廣泛應用,但亦衍生五花八門、複雜多變的犯罪事件,成為健康社會一大安全隱患。許結玲認為,由於未成年人心智尚未完全成熟,是不法分子下手的重點對象。今年本澳發生多宗對未成年人伸出「鹹豬手」、網絡裸聊詐騙、未成年人色情視頻,以及外地有涉及逾二十多萬人被害色情事件等,可見網絡色情犯罪已向未成年人伸出「惡魔之手」。事件反應社會對未成年人保護的意識及網絡安全教育需進一步加強,而未成年人自我保護的教育亦有待提升。

許結玲提出以下建議:一是加強民眾對網絡安全意識及法律法規的普及。現時,網民在享受高科技及網絡為生活帶來便利的同時,未能及時增加網絡安全意識,特別對網絡安全相關的法例條文,市民大眾難以理解,建議相關部門多以短視頻介紹、圖文形式,加大對犯罪、網絡安全意識、保護未成年人等進行社區宣傳,營造本澳安全的網絡環境及氛圍;二是加強對未成年人自我保護教育及性教育的普及。受傳統文化影響,華人社會大多數對有關話題感到忌諱,家長和老師往往疏忽或迴避對未成年人的性教育,建議本澳應參考性教育系統化及普及化的國家,研究一套普及且適合本澳未成年人性教育的進程綱要,使未成年人在健康安全的環境成長。

婦聯:教導兒童正確使用互聯網

婦聯家庭服務中心助理主任黃敏兒表示,在資訊爆炸的時代,隨時隨地在互聯網獲得不同資訊,但不當在互聯網上傳不良或色情資訊,不但影響社會風氣,自身更有機會負上刑事責任。因應近日接連發生兒童及未成年人的色情物品消息及資訊,她更關注到要教導兒童及未成年人正確使用互聯網及電子產品,大量的負面資訊內容會阻礙身心健康發展,作為家長要教育子女正確的性觀念,還要密切留意子女是否正確使用互聯網。

黃敏兒提出幾點建議:一、通過多元方式提升家長對上傳和散播不良資訊的認識,讓家長和子女多溝通、討論及加強教導自我保護及提高警覺意識;二、避免子女過早接觸互聯網及電子屏幕產品,家長也應及早制定互聯網使用規則,並共同遵守;三、建議當局加強針對本地外籍人士的守法宣傳工作,尤其向本地外籍家庭的教育,以建立和諧共融守法社會,共建美好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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