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過去著力發展文化創意產業,其中電影業是重點扶持對象,政府更成立戀愛電影館,作為觀眾及電影創作人互動交流的平台。電影館於2017年開幕,一直被視為培育澳門電影界人才的重鎮,不過自社文司長換人,政府在公帑的資源投放政策有變,外界一直質疑當局有意關閉戀愛電影館,就在戀愛電影館為期3年的外判營運合同完結,文化局將外判營運合同延期半年,並開展營運服務的公開招標工作。結果戀愛電影館營運判給結果出爐,業界嘩然,一間外界一無所知的公司以超低價中標。中標公司的經驗、方案的質素,坊間一直抱有疑慮,令人質疑文化局以價低者得作為唯一考慮。面對種種質疑,文化局特別召開記者會,但對於記者各種質疑,主持的官員皆「十問九唔應」。日前一班本澳電影工作者到文化局遞交聯署,促請文化局公開今次判給的評標準則及中標公司的營運細節等內容,並審慎考慮是次招標的經營單位是否合適,以及就業界的種種質疑盡快作出公開說明。電影業界不希望看到剛剛萌芽的文化火種忽然被熄滅。
電影業界質疑文化局以價低者得作為唯一考慮
特區政府過去著力發展文化創意產業,其中電影業是重點扶持對象,政府更成立戀愛電影館,作為觀眾及電影創作人互動交流的平台,電影館肩負起推動電影藝術文化的角色,對外推廣本土電影,為澳門人和喜愛電影的人士注入更多精神養份。澳門人和訪澳的遊客可以善用這電影館,欣賞更多來自世界不同地方的優質電影。電影館未來三年的營運最後到底花落誰家,近日引起公眾與業界的關注。這次中標的公司為炫昌娛樂文化製作有限公司,判給金額為1,524萬。炫昌是四間獲接納的投標公司中,標書價格最低的公司,投標價格為1,524萬。其餘公司出價分別為近2,300萬、2,780萬及3,480萬。2016年戀愛電影館營運服務的判給金額為接近2,500萬,這次的中標價格底近一千萬,但需要提供的服務比三前更多。
炫昌娛樂文化製作有限公司於2015年投入運作,公司登記業務為娛樂及文化製作。網上有關其資料不多,未見有參與過政府的大型項目,更不知道公司在電影方面有何經歷。文化局在這次公開招標的評分比重設定,對比四年前的營運服務招標,將原來價格佔35%、三年營運方案佔45%,調整為價格佔40%、三年營運方案佔40%。不過對於中標公司的經驗、方案的質素,坊間一直抱有疑慮,質疑文化局配合今屆政府「省錢」的大方針,價低者得作為唯一考慮。
文化局面對質疑「十問九唔應」
面對種種質疑,文化局日前特別召開記者會,回應外界關注的評審細則、新營運者之營運方案等一系列問題,不單沒有局長級官員主持,中標公司炫昌也沒代表在場,文化局對於各種質疑皆沒有回應、沒有條件公布等,配用一句說話是「十問九唔應」,只強調相信並會監督確保新營運者可續提供優質甚至更好的服務,令人質疑文化局這次記者會只是又一次公關災難。
文化局文化創意產業促進廳廳長何鴻斌強調,是次電影館的公開招標是公平、公正方式去進行,所有投標者都是公平競爭,現時文化局的工作方向是按既定的法例和程序,去將該館今年8月至2023年7月期間三年的營運服務判予炫昌。炫昌公司背景、未來電影館總監,以至提出營運方案計劃等資料,文化局強調這是基於法律規定,除非是利害關係人才可透露相關資料,否則局方現階段是沒有條件、沒有辦法對外透露。文化局強調中標公司十分願意接受傳媒查詢,不過就要記者直接向其聯絡了解相關情況資料。
本澳電影工作者聯署
另外,日前一班本澳電影工作者到文化局遞交聯署,促請文化局公開今次判給的評標準則及中標公司的營運細節等內容,並審慎考慮是次招標的經營單位是否合適,以及就業界的種種質疑盡快作出公開說明。聯署信要求文化局就招標方案中的「判給標準」各項內容,包括價格、三年營運方案及首12個月營運計劃的完善程度、投標者公司及擬任營運總監經驗、擬任顧問經驗方面提供具體的評分說明。另外又指判給標準中佔4成的「價格」比重過高,質疑藝術空間的價值能否以「價低者得」作為標準。
聯署對於今次判給中五位評審的背景及專業性存在疑慮,要求當局交代評審的專業認受性為何?評審能否代表本地電影工作者的意見?他們認為當局對發展本地電影之政策未有足夠重視,冀當局能聆聽本地電影工作者及各界的意見。今次招標的判給金額較對上一次招標的判給金額少近1千萬元。
擔憂剛萌芽的文化火種忽然被熄滅
標書要求除了經營電影館一般活動外,更增設舉辦1個常態展覽及3個短期展覽,憂慮判給金額的下降將會意味著電影館未來的營運質素隨之下降,質疑中標公司的預算計劃是否合理,並要求文化局對公眾清晰說明中標公司之預算安排、背景、其未來營運方式及內容,並對以上的疑問作公開回應。
聯署信強調在電影專業人士眼中,戀愛電影館是珍貴的放映場所。對於近乎不存在電影業的澳門來說,電影館不只是對本地電影人的鼓勵,更對整個澳門電影文化產業發展帶來具體的幫助。作為與電影創作及電影文化切身相關的工作者,十分不願看到剛剛萌芽的文化火種忽然被熄滅。
政府每年投入文化藝術之多,毋容置疑。不過單以一間藝術電影院,又或電影行業來代表整個文化界,似乎有點自我感覺良好。
文化藝術教育重要嗎?重要。市民安全重要嗎?重要。
按照文中的邏輯,價低者提供的服務必然差劣;那麼工程相關的標書,就應該要價高者得,免得因為成本原因而變成豆腐渣工程。
但是,為什麼工程類標書價高就會被認為有利益輸送之嫌,而站在高地的文化藝術價高就是應該?
如果說本澳只有一個團體「有資歷有資格」營運,那麼是否應該判給永續營運?文化火種才不會忽然被熄滅?
在公佈評標結果後才反過來質疑評標標準,是本末倒置,是不服輸。小學生也不會在期末考試公佈成績後,才反過來質疑考試卷內自己分數低的部份佔比過高吧?
新中標公司都未開始營運,又知人地搞得唔好?
原中標公司才是唯一考慮?
沒有青出於藍的可能性嗎?
標書判給了還找一大班人、媒體做場大龍鳳,不為自己留點面子?
三年後捲土重來就好了,何必弄得太難看?
旁人看起來就是輸不起耍流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