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發展金融業仍須完善人才培養法律建設
發揮澳所長服務國家所需建設大灣區作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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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19-12-30 15:10
更新: 2020-01-01 01:35

早前路透社報導,中央有意在澳門回歸20周年之際,宣布一連串新政策,將澳門經濟重心從博彩業轉移至金融業,結果當然證實路透社此則為「假新聞」,但澳門要發展金融業的傳聞在這半年間一直不絕於耳,有的意見認為是澳門經濟轉型的大好機會、有的意見則認為彈丸賭城要打造國際金融中心是「痴人說夢話」,不論怎樣,隨著行政長官賀一誠表態否定澳門打造金融中心的傳聞,澳門在金融方面取代香港的討論可以結束,不過不等於澳門沒有發展任何金融業務的可能性。香港之所以成為國際金融中心,主要原因是香港擁有世界公認成熟的股票交易所,加上香港是普通法的法律體制,這方面是澳門不可能取代,不過澳門也有自身的優勢,便是發揮好中央給予澳門的「一中心一平台」定位。澳門作為旅遊城市,要在金融領域有所突破,就必須要達致錯位發展,必須充分瞭解自身的優勢。以「發揮澳門所長、服務國家所需」的原則,完善人才培養與法律建設,為大灣區建設作出貢獻。

打造另一個國際金融中心

香港近半年持續出現動亂,影響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一直以來,深圳與上海在發展金融方面始終未能「國際化」,仍然需要香港來吸引外資,但香港的政局持續不穩定,近半年更動亂不止,假如香港有甚麼「三長兩短」更會影響中國經濟,因此有需要打造另一個國際金融中心城市,深圳與上海作為大陸境內城市,很多原因令到兩地未能「國際化」,因此作為兩個特區之一的澳門,成為考慮的地方之一。一旦香港的情況變差,中央需要有應變方案。

路透社早前引述官員稱中央有意將澳門「打造」成金融中心,包括建立人民幣計價的澳門證券交易所,力推人民幣結算服務,協助澳門發展。去年10月,廣東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局長何曉軍在廣州舉行的「第八屆嶺南論壇」發表演講時提到,該局幫助澳門特區政府做的證券交易所方案已呈報中央,希望澳門證券交易所成為人民幣離岸的納斯達克,亦希望在澳門回歸 20周年的禮單內能出現一個新的交易所。不過,時任行政長官崔世安很快澄清沒向中央提出建立證券交易所的建議。

賀一誠:澳門未具備條件設證券交易所

作為特區未來五年的掌舵人,賀一誠說得更直接,他早前受訪時被問及本澳是否要建設證券交易所,他認為,澳門未具備條件,金融上缺乏很多法律,經過多年工作也只推出租賃法,但稅法、基金法和信託法等都是空白,若作為金融中心或金融城市必須有法律支撐,這是本澳的弱項,需要加快在金融方面立法,做好法律和具備條件就可以開始建設。

法律體制也是國際金融中心的重要元素。賀一誠認為,澳門使用的是成文法,發展金融業則需要普通法,指出普通法可以用案例,法官判了一個案例,有了相關的定義,投資會較方便和可預見風險。澳門使用成文法則很多事情無法預測,不可把未知因素放在法律中,當出現問題要修改法律,難以配合市場發展。

發揮澳門「一中心一平台」定位

澳門回歸20年來,經濟發展、社會民生及公共治理取得不少成就,但20年發展過程中亦面對不少問題,要成功經濟轉型,最關鍵要發揮好中央給予澳門的「一中心一平台」定位,澳門不能將國際資金「引進來」,但可以助力內地的企業「走出去」。澳門經濟規模小,難以發展國際金融中心,但可結合澳門制度優勢及中葡商貿平台,發展精準金融。澳門具有很好的人文基礎與國際化優勢,對打造面向葡語系國家的人民幣離岸金融中心的定位有幫助。雖然在法律方面仍有不少路要走,但賀一誠作為前立法會主席,他深知澳門法律滯後的問題,相信法制建設方面會有顯著改善。

澳門鄰近已有多個成熟的金融中心,每一個的經濟規模也遠超澳門,澳門不是要取代誰,也不可能取代誰。澳門作為旅遊城市,要在金融領域有所突破,就必須要達致錯位發展,必須充分瞭解自身的優勢。以「發揮澳門所長、服務國家所需」的原則,對大灣區的戰略部署作整體性的考慮,完善人才培養與法律建設。長遠而言,澳門的金融業仍可以有番作為,為大灣區建設作出貢獻。

鄭偉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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