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進口貨物的防疫工作,特區政府提醒碼頭和供應商業界等進一步加強貨物抵澳後的消毒工作,尤其注意經高風險地區進口的貨物,以減低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經海運貨物輸入的風險。
海事及水務局聯同海關、市政署、衛生局、經濟及科技發展局與碼頭及供應商業界召開會議,提醒業界須按照衛生局的指引,提高工作期間的安全防護意識,處理貨物的各項環節期間均應徹底消毒,衛生當局也會按實際情況,適時評估和調整碼頭工作人員接受核酸檢測的頻率。
會上政府代表詳細介紹了貨物消毒工作,其中市政署會持續對須檢疫的食品進行檢疫及抽檢,期間有關食品須作留置待檢,當樣本通過檢測方可放行。倘樣本檢出對新型冠狀病毒核酸呈陽性,涉事食品會作銷毀,而同一集裝箱內的其他食品,則須作外包裝取樣檢測,無異常情況下再進行徹底消毒後,方可放行。對於同一集裝箱內的其他貨物,按防疫需要須全面徹底消毒便可放行。
另外亦說明了由疫情高發區進口貨物外包裝消毒建議的防疫指引,強調當貨物抵澳時,碼頭工作人員需按防疫指引的要求全流程地進行消毒。例如集裝箱的高頻接觸位置和每板貨物的外包裝(一般為保鮮膜層)6 個表面,靜置30分鐘或達到消毒作用時間後方可進行下一步操作,並在外包裝上貼上「此層包裝已消毒」字句、貨船公司名稱的標識、日期時間及艙單資料。
有關的工作人員應配戴全套的防護用品,以防止受到感染,並遵守海關有關監管消毒工作的要求,而海關人員亦會進行抽查和跟進相關的監管工作。批發商等取貨人也需在拆卸首層外包裝後,再進一步對貨物的外包裝進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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