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四起外僱曾到內地來澳需隔離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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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20-02-18 00:19
更新: 2020-03-03 12:36

行政長官頒布批示,自本週四凌晨零時起,所有外僱若在入境本澳前14天內曾到內地,需在衛生局指定位於珠海的地點醫學觀察14天,取得珠海衛生部門發出無感染新型冠狀病毒醫生證明書後,才可入境。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外僱於珠海指定地點的醫學觀察實施封閉式管理,經14天醫學觀察沒問題,排除感染可能性,會有專車直接送到澳門,繼續工作或生活。一旦再回到珠海,需要重新接受醫學觀察。

張永春指出,若入境澳門的外僱部分無法到珠海接受醫學觀察,又無法坐飛機返回始發地,便需在衛生局指定的澳門地點接受14天醫學觀察,費用由外僱自行承擔。張永春表示,有關措施是預見回澳外僱數量增加採取的針對性措施,並非禁止入境,而是防疫需要。

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表示,現時流動性外僱約1.1萬人,主要來自建築、餐飲及零售業。政府已與幾家建築業公司溝通,準備以類似貨櫃形式安排外僱居住,居住條件符合本澳法例,提供水電、排污等設施。

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表示,必要時會要求內地返澳的澳門居民在家中作14天醫學觀察。現時本澳處於疫情嚴峻時期,作為負責任政府,會以全體居民生命安全為優先,採取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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