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本屆澳府任期即將屆滿之際,運輸工務司羅立文8月7日向外公布,本屆澳府會將位於祐漢新村第八街臨時休憩區改為興建「夾屋」,並表示此計劃是作為首個都市更新先導規劃。羅表示已完成判標,短期內會開展地庫和基礎建設工程。在本屆澳府任期(至2024年12月19日)屆滿不足5個月前,本屆澳府才公布興建「夾屋」,是否合適?新一屆澳府將在12月20日上任,應如何處理上述「夾屋」計劃?
新一屆澳府有權推適時房屋政策 不須和本屆澳府百分百一致
11月13日,房屋局公布2023年經濟房屋臨時名單及被取消資格的名單,獲接納的申請有5,076份(已有評分及排名);被取消申請資格的申請有1,486份。本次可供申請購買的經濟房屋將建於新城A區的B5、B7、B8、B11及B12共5個地段,合共5,415個單位。不計被取消的名單,5,415個單位,合資格的名單只有5,076份, 「上樓」機會百分百。
新經屋根據«新經屋法»的規定,它只能作為長期居住的住宅單位,新經屋再沒有「任何」升值空間。由於沒有「任何」升值空間,只有真正用家才願意考慮是否購買經屋。此外,現時私人房地產市場平靜,再沒有從前的「炒風」,用家其實在私人市場的選擇不會少。是購買經屋或私樓由市民決定。上述原因令本次申請經屋數量大跌,經屋需求反映真實情況。
澳門常住人口不足70萬人(統計局公布的最新數據),澳門的房屋政策不須複製,簡單,直接即可。澳門房屋政策分為「三大板塊」足矣。首先,政府有責任照顧沒有能力照顧自己的市民。因此,興建社屋是澳府應有的責任。弱勢群體沒有能力在市場租賃單位,政府當然須為上述市民提供居所,此為興建社屋的最大目的。
本屆澳府興建長者公寓,最大目的是協助住在「唐樓」的長者搬至有電梯的大廈,方便長者日常生活及出行。社屋當然也可達成上述目的。長者支付租金入住長者公寓,弱勢群體支付小量費用使用社屋,性質類似。不少新社屋在澳門不同區域即將落成,新一屆澳府可修改«社屋法»,澳府就可協助住在「唐樓」的長者搬至社屋(不用另建長者公寓)。當然,為提供更好的服務予長者,需在社屋增加不同配套,改善長者的日常生活環境及方便長者出行。現時已有不少長者住在社屋,澳府作為大業主,經驗豐富。
第二,經屋可以繼續興建,但只宜小量。按«新經屋法»,新經屋已沒有「任何」升值空間。購買經屋只是購買一個可以長期居住的單位。只有真正用家才會考慮是否購買經屋。加上購買經屋後的種種規定(包括規定每年住在經屋的總日數等),真正願意購買經屋的人數不會多。
第三,私樓(應是澳門房地產的主要組成部份)。澳門是資本主義社會,實行自由市場經濟。經濟的好與壞,用家(投資者)對未來的看法等都會影響是否「入市」的決定。政府的責任只是根據市場的發展及需求,定期提供足夠土地給予發展商公開拍賣。拍賣價格由市場決定,政府不須干預。經濟好(前景亮麗),發展商爭相出價,土地成交價格當然高。經濟不太好(前景不明朗),發展商審慎出價(甚至不競投),土地成交價格當然低(或沒有成交)。上述正是資本主義社會,自由市場經濟的表現,政府不需驚慌。在市場「火熱」時,政府加推更多土地予市場,令市場明白政府有充裕的土地儲備,市場上不會缺乏土地發展,發展商的競投價也會逐漸回歸「正常」。在市場「平淡」時,政府可暫時不推任何土地,給予市場空間及時間「消化」存貨,用家(投資者)明白政府「不會」推土地,就會評估是否是時候「入市」。澳府做足上述功夫,私人市場自然會回歸「正常」狀況。
本屆澳府為協助夾心階層「上樓」,因此興建「夾屋」,用意是好,但其實市場已有此功能。本屆澳府「規定」購買私樓,首期須至少30%,正是干預市場的表現。發放貸款的職責是銀行,銀行有足夠能力分析借貸人的財務能力,首期多少應由銀行決定。現時私人樓市已沒有「辣招」,買賣雙方可自由買賣,是回歸正常的做法。面對經濟不太好(前景不明朗),澳門私人樓價格有序向下在所難免。只要新一屆澳府取消首期30%的規定,已大大幫助夾心階層「上樓」。澳府根本不須自行興建「夾屋」,代替市場的工作。
好的政策不須複雜,不須多重架構。政策簡單,直接,令市民真正得益就是好政策。岑浩輝願意傾聽市民的心聲?
梁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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