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進」部份內容易造成浪費 須及早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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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24-11-06 10:07
更新: 2024-11-06 10:07

澳府推出持續進修發展計畫(「持進」),目的是希望澳人持續學習及進修,增強自身知識,對自身,對社會都是好事。可惜,持進最初的設計過於簡單,當局沒有詳細審查課程內容,沒有實地檢視舉行課程的場地等因素下,不法份子當然乘虛而入,欺騙公帑。經審計署及廉署相繼揭發違法個案後,澳府修改持進內容,杜絕過去的錯誤再次發生。現時持進內容,仍有一不足之處,容易造成浪費。

全面實行「先支付,後資助」原則
減少浪費公帑

本屆澳府剛上場(2020年),面對審計署報告批評教青局沒有盡力落實2012年《持續進修發展計劃》審計報告的建議,審計署建議當局須深入整改持進。特首賀一誠回應審計報告,決定全面審視持進內容,並在當年暫停持進。他強調要將公帑用得其所,才會恢復計劃,讓需要持進的市民能真正學習。2023至2026年的持進,就是根據審視結果,對計劃進行修改,而推出的新持進。新持進基本改正過去的漏洞,但現時的持進仍有一不足之處。

現時「單對單」(如學習鋼琴)課程,學習駕駛實習課程等,學員須先自行支付有關費用,在完成學習/進修後,滿足有關條件,澳府才會將資助給予學員,是好的做法。但其他集體上課的課程,支付費用方法則不同——學員不用先自行支付有關費用,而是先扣除澳府的資助,再加一個保證金。若課程費用是$1,000(澳門元,下同),保證金可能是$300。若學員完成課程,滿足規定(出席率達70%以上),在課程完結後,保證金將退回給學員的持進戶口。上述操作看似沒有問題,但容易造成浪費。

學員不用先自行支付費用,若達不到70%以上出席率,也是只浪費澳府的資助及保證金,學員丁點損失也沒有。由於沒有任何成本,學員是否真心喜歡課程甲,是否認為課程乙對本身有用等都不是重點,學員的想法很大機會是「是政府的錢,不用自己支付,不使用是`浪費'」。結果可能是,A報讀課程甲,一堂完成後,發覺自己不喜歡課程甲,之後就不再出現。A沒有任何損失,但政府的資助就白白浪費。

因此,為了減少浪費,澳府應修改持進規定,規定所有課程都是學員先自行支付費用,在學員完成課程後,若出席率高於70%(坊間可集思廣益,是否須上調至80%以上?),澳府才會將資助給予學員。若學員的出席率低於70%,澳府只會按出席比例資助學員。B學員的出席率是50%,課程費用是$1,000,澳府只會資助$500予B,如此類推。

現在學員不須先自行支付費用,就是典型的「免費午餐」模式。在沒有任何損失下,只會造成誘因,「鼓勵」市民浪費資源,隨便報讀一些課程(嘗試心態),而課程並不是心儀或真正需要的課程。最終結果是公帑被浪費,也和推出持進的目的背道而馳。

梁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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