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後發生多宗自殺個案 澳府須認真及直接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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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24-10-16 10:12
更新: 2024-10-16 10:12

新冠疫情3年,對澳門的負面影響極大。經濟復甦未如當初預期,澳人積壓3年的情緒、財政壓力、健康等問題開始逐漸爆發。不幸地,部份人選擇以結束自己生命作為「解決」方法,無奈。澳門的自殺個案數目,根據衛生局公布的資料,2019年第一季(疫情前)為15宗,再看2023年第四季,2024年第一季,第二季的數據,分別是26宗,22宗,22宗。面對上述社會狀況,澳府沒有採取認真及直接面對問題的態度,令人失望。

須認真及直接面對問題 不能迴避或選擇性公布資訊

根據衛生局公布的資料,2019年第一季、2023年第四季、2024年第一季、第二季的自殺個案數目,分別是15宗、26宗、22宗、22宗。當中,澳門居民自殺的數目如下:19年第一季(9宗)、23年第四季(21宗),24年第一季(21宗),第二季(19宗)。單比較上述數字,澳門居民自殺的數目上升逾200%。年齡方面,當局只公布年齡分布,沒有詳細列出每個個案中的死者年齡。但在24年第一季及第二季的年齡分布中,有17歲(第一季),有12歲(第二季),但實際有多少宗未成年人自殺個案,筆者找不到相關資料。

就在筆者撰寫本文時,10月6日,司警局接消防局通知,在一住宅單位內發現一具女性(未成年人)屍體。在發現死者的房間找到一封遺書,經法醫檢驗後,初步懷疑死者中毒身亡。24年第三季數據仍未公布,但第四季的數據中已「肯定」有未成年人自殺個案。

筆者明白保護及保障個人資料的重要性,公布資料亦必須合符有關法律。但澳府在面對未成年人自殺個案時,採避重就輕的態度面對,令人失望。當局不會主動向社會公布個案--不公布個人資料,不公布學校資料是對的,但至少須告訴社會死者是未成年人(年齡多少)、是否現職學生(或已退學)、死者生前有否曾向校方或專業人士(醫生、社工等)求助等訊息,但澳府就是不公布。當局不主動發布消息,社會不知道事件的真實情況,容易引起不必要的猜測,對社會只會是百害而無一利。

面對未成年人自殺態勢,澳府可參考港府的做法。新冠疫情3年,對香港的打擊亦是巨大。2023年12月,港府公布應對學生自殺個案呈上升趨勢的「解決」方法。香港醫務衞生局、教育局、社會福利署在全港中學推行以學校為本的三層應急機制,協助學校及早識別有較高自殺風險的學生,盡快提供適切支援,築起更堅固的安全網。
第一層是協助學校及早識別有較高自殺風險或精神相對不穩定的學生,為學校提供及時和合適的幫助。學校可透過校內的跨專業團隊審視精神不太穩定的學生,優先照顧和輔導有較高自殺風險者,並提供合適的協助,以及尋求專業輔導或治療。

第二層是政府以跨部門、跨專業、跨界別合作的方式組織校外支援網絡,為學校增強外部支援。若學校人手不足,教育局會協助將個案轉介給社署統籌及安排的校外支援網絡隊伍跟進。該隊伍會盡快接觸有關學生和安排跟進,提供各種所須服務,也會因應個別學生的須要轉介其他服務。

第三層是學校領導可轉介有嚴重精神不穩定的學生至醫管局精神科跟進。經檢視後,若情況緊急,醫管局會優先處理。此外,醫管局會設立一條專為學校領導而設的電話諮詢熱線,提供專業意見。

港府的機制是好的開始,但機制缺乏執法部門的參與(學校欺凌個案不容忽視)。因此,澳府在參考上述機制後,除教青局、社工局、衛生局外,司警局亦須加入澳門的機制。當懷疑出現學校欺凌個案時,司警局須及者介入,分析是否有人違反相關法律,將違法者繩之以法。

未成年人是社會的基石,未成年人亦會面對不同壓力——學業、感情(青春期,必會面對)、朋輩、家庭等。社會須主動關心未成年人,要認真傾聽未成年人的需要,不能迴避或避重就輕。社會(包括澳府)認真及直接面對問題,不怕「家醜不能外傳」,向社會及時公布訊息,社會明白實際情況,大家一起集思廣益才能找出真正可解決問題的辦法。

梁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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