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押後實施垃圾徵費 本屆港府不會設執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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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24-06-12 10:09
更新: 2024-06-12 10:09

面對社會巨大的反對聲音(建制內的政黨也不支持),港府5月27日宣布暫緩實施都市固體廢物收費(「垃圾徵費」),但本次再沒有公布執行日期。其實,早在2021年8月(三年前),香港立法會已通過的《2021年廢物處置(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修訂)條例》,只是港府一直沒有執行。最初,港府表示條例會在2023年年底實施,但最終沒有執行。其後,港府又表示會在2024年4月1日執行條例,但在2024年1月19日,港府再次表示會押後至2024年8月1日才執行。可惜,最後條例仍是「胎死腹中」。照現在的發展勢頭,筆者認為本屆港府將不會在任期內執行條例。

經濟決定一切 本屆港府不會執行條例

若香港經濟一枝獨秀,執行垃圾徵費將會順風順水。可惜,現時香港經濟充滿各種不明朗因素,經濟復甦力度不足,港人(特別是基層)的收入大不如前,現在要執行垃圾徵費,難。加上,港府根本沒有完整的垃圾徵費配套方案,強行實施只會弄至社會怨聲載道。2021年8月通過條例,那時正值疫情高峰,港府一門心思只為應對新冠,又怎會有空設計垃圾徵費方案?2023年年初,疫情『離開」全球,港府那時全力拼經濟,細(優)化垃圾徵費方案也不是她的首要工作。種種原因,都證明垃圾徵費不是本屆港府最重要的工作。因此,當面對社會巨大的反對聲音(建制內的政黨也不支持),港府只能宣布暫緩垃圾徵費。

市民(不論貧富)當然不希望垃圾徵費(任何政府收費項目,市民都不會喜歡),因此在未來(不知何時)推行垃圾徵費時宜以「獎勵」為主(初期)。為鼓勵市民,酒樓(餐廳)等積極減廢,港府可以減稅為誘因,先定出若干目標,若市民,酒樓(餐廳)等完成「任務」,市民的個人免稅額將會增加,酒樓(餐廳)的利得稅可獲減免一定金額等。以市民為例,市民購買(不能免費)港府推出的特定垃圾袋,將垃圾分類,再將特定垃圾袋交回港府認可的垃圾收集點,每季完成指定目標,連續兩季完成,該市民的個人免稅額將會增加。

為了獲得稅務減免,酒樓(餐廳)每日烹調不同食物時會思考如何減省浪費(珍惜所有食物材料,不會大量存貨等),每季完成港府定出的目標,包括垃圾量有否減少,有否減少用水量/用電量等,完成指定目標,連續兩季完成,酒樓(餐廳)的利得稅可獲減免一定金額。上述只是部份例子(港府須認真聽取持份者的意見,審慎研究執行方案),在誘因下,持份者才會主動減廢。其他市民,酒樓(餐廳)可以不參加(初期),但她們就不能得益。垃圾徵費初期以「獎勵」為主,當市民,酒樓(餐廳)等逐漸適應新措施(誘因的時效可以是12個月),「獎勵」就須逐步退場,而「罰則」就會入場。例如,若某單位不用特定垃圾袋放置垃圾,該單位可能面對罰款,清潔公司不會處理非特定垃圾袋等情況。由於已有12個月的「過渡期」,市民,酒樓(餐廳)等知道垃圾徵費的時間表及路線圖,時間上足夠令所有持份者適應新措施。

作為榜樣,港府有責任以身作則,帶頭做好減廢工作——筆者建議從2024年8月1日起,所有香港政府部門、建築物、公營機構等都執行垃圾徵費。此外,亦可設若干點作為「先行先試」,推出「鼓勵」措施。屆時,港府就會有不同情景下的數據,資料及實際出現的狀況以便深入分析,為下一階段的工作做好準備。垃圾徵費不管在什麼時候推出,市民,酒樓(餐廳)等都會有意見。港府可以做的是向持份者說明時間表及路線圖,以「獎勵」為先,「罰則」為後,令持份者明白大家須共同付出(有代價),做好本份,社會才能真正得益。

梁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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