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澳門體育產業並非新鮮話題 如何追趕過去成就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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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24-02-09 10:15
更新: 2024-02-09 10:15


立法議員高天賜

特區政府於最新的施政報告文本再次提出堅持不懈地採取「1+4」適度多元發展策略,文化體育作為經濟適度發展多元的重點關注發展產業,特區政府理應緊跟施政方針意志,大力發展相關產業。

文化方面於2005年申遺成功後便獲明顯的重視,不過於產業轉化方面成效仍顯薄弱,加入非遺元素後亦未見有明顯起色,特區政府應轉變現有的角色身份,應朝着如何激活社會私人資本參與產業發展作政策研究。

體育則與文化的發展歷程有所區別,澳門本地體育產業於上世紀80年代末便起步發展,一直至回歸初期,特別是於足球領域,在當時體育當局官員的努力下,與國際頂級知名球會(如:葡超賓菲加、英超曼聯、車路士、西甲巴塞隆拿等)及球星(如:尤西比奧、美斯、朗那甸奴、C朗拿度、費高等足球明星)保持密切聯繫。回歸前後,上述球隊參與澳門各項比賽或活動,每次活動均人頭湧湧、座無虛席。

特區政府更於2005年舉辦東亞運動會、2006年舉辦首屆葡語系運動會、2007年舉辦亞洲室內運動會等區域性運動會,配合自1973年起不間斷的年度體育盛事──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1996年起澳門國際排聯世界女子排球聯賽﹝原世界女排大獎賽﹞等各種大型體育活動,澳門於體育方面本已打下良好的基礎,相較當時鄰近廣東省及香港,澳門於體育產業的發展極具優勢。

令人可惜的是,2009年後因政策調整,導致澳門於體育產業,尤其是引進國際性賽事、建設體育設施變得停滯不前,直至近年才被特區政府重新歸入「1+4」適度多元發展策略當中。

要確實達到經濟適度多元,特區政府須摒棄固有的政策制定思維,並參考過去成功的體育產業經驗,重新推動體育經濟在澳門的發展,補回過去十多年的「空缺」。經濟適度多元並非「一蹴而就」,需要多方考慮澳門的社會實況,以及梳理澳門本身擁有的體育資源。

過去文化體育成功經驗有賴於政府部門具有人才及其遠見,更有卓越的執行力,例如當時的政府領導級官員可以運用其個人多年來積累的人脈,邀請到上述知名國際球會、重要人物來澳訪問活動,令人遺憾的是,現時特區政府並沒有善用該批人才,浪費這批寶貴的人力資源。

另一項突出的問題是澳門土地資源稀缺,「1+4」經濟產業的發展潛在需求大量土地,在不影響民生社會的大前提下,如何平衡土地使用成為施政關鍵。體育產業的發展,前提在於擁有足夠且優勢的配套設施,與鄰近城市相比,澳門雖失去過去處於競爭領先的地位,不過過去積累的優勢仍能「發揮餘熱」。

要令體育產業成為澳門經濟發展的主力之一,需要特區政府牽頭行動,主動與國際組織、知名球會及球員聯絡,重新拾起當年積極推動體育事業發展的政策工作;在新城及閑置土地建設達國際一流水平的體育場館,特別要興建足球場吸引世界知名球會、球星來澳活動;於即將舉行的第七次澳葡聯合委員會上提出邀請葡超球會至澳開辦培訓班,尋求簽署定期來澳活動、交流及舉辦培訓班之合作協議。

因此,除保留現有的國際性體育競賽,有關部門需推行更多措施吸引國際賽事進駐澳門,令澳門成為國際體育賽事城市。現時澳門將承辦明年舉辦的全國運動會,特區政府有關部門還需要進行一次徹底的體育現況評估,發掘潛在的可以澳門舉辦及培訓人才的新型運動項目,由此大膽地制定更多具創新性改革的政策,重新利用過去積累的人材資源,以達到體育項目多元化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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