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在12月19日舉行立法會換屆選舉,90個議席順利產生,建制派大勝,「非建制派」只有一位候選人當選。在新選舉模式下,立法會選舉直選界別的投票率不足30.2%,較2016年的58.3%,大跌28%,香港市(選)民是否接受立會新選舉模式,不同「KOLs」有不同解讀,但有一點可以較肯定是,港府及建制派全力動員市(選)民投票,現在約135萬選民出來投票,已超港府及建制派的預期。
新選舉模式下 首次「成績」達標
2016年香港立會選舉直選界別的投票率是58.3%,2019年區會選舉投票率是71.2%,建制派在16年立會選舉直選取得87萬票,在19年區會選舉取得120萬票,而今次立會選舉直選中,建制派同樣取得約120萬票,上述已是建制派在直選中(不論任何模式)能取的最大票數。非建制派在16年立會直選中取得120萬票,19年的區會選舉中升至170萬票,亦證明非建制派和建制派的「黃金比率-6:4比」至今天的香港仍是主流。
非建制派選民對新選舉制度不滿,因此選擇不出來投票,特首林鄭月娥在選舉後的記者會亦承認須一段時間才能令香港市(選)民明白及清楚新選舉制度,時間可以令香港市(選)民逐漸接受新選舉制度,從而令未來的投票率逐漸提高。如筆者所言,是次選舉有135萬選民出來投票,已超港府及建制派預期,投票率是「達標」的。在《港區國安法》和新選舉制度下,筆者認為港府可以向中央建議修改下一屆的議員組成辦法,從現在的40(選委會):30:20(直選)改為30(選委會):30:30(直選)。現在及未來參加立會或其他公職選舉的候選人,全部都是愛國者,因此是有條件開放更多直選席位,令香港市民的意見更多元化及直接表達出來,令更多不同界別的人士都可以參選及有機會當選。香港《基本法》已列明特首及立會全體議員最終由普選產生,有了《港區國安法》和新選舉制度的保障下,下一屆港府絕對有條件向中央提出先修改立會議員組成辦法。
有競爭才有進步,在沒有其他外在及內在因素的干擾下,參選香港公職的人士須展現本身有能力服務國家,服務香港,並不能單靠「愛國愛港」口號就可以擔任公職。未來四年是檢視上述90位立會議員的大好時機,若四年下來沒有好的表現,當然要再次面對選民的選擇,在下一次選舉中有機會未能連任。能者上,庸者下,是鐵一般的道理,內地是、澳門是、香港也是!
逐漸減少選委會選出的立會議席,增加直選的立會議席,將吸引更多不同界別人士出來參選(因為當選的機會增加),當有更多的選擇,選民會更有願意出來投票,投票率自然會提升。投票率高,議員的代表性/認受性增加,港府推行政策時須「接受」議員的意見,因為意見是市(選)民的意見,市(選)民的意見成為政府政策,推出時當然受社會歡迎,推行更順利,市民以至社會最終得益。
梁立身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