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出現多款變種病毒,其傳播力較「原始」新冠病毒更高、潛伏期更長,各國/地區唯有「出盡法寶」,鼓勵國民/居民盡快接種新冠疫苗,應對變種病毒。可惜的是,除非某國/地區曾經歷嚴峻的新冠疫情,發生大量感染及死亡個案,導致經濟狀況惡劣,該國/地區的國民/居民才會傾向接種疫苗。不然,沒有痛苦的經歷,其他國家/地區的國民/居民對新冠疫苗仍然抱「觀望」態度。筆者認為政府及民間可多用措施鼓勵民眾盡快接種疫苗,但政府若以手段懲罰不接種疫苗的民眾,效果只會弄巧成拙。
接種疫苗措施可鼓勵 若用相反手 效果適得其反
人是理性的,做事前往往會思考若做此事對本身是好處或壞處?若好處多於壞處,很大機會做;若壞處高於好處,很大機會不做。接種新冠疫苗同一道理。以美國和英國為例,美英曾經歷每天新冠確診及死亡人數「不斷」創新高的日子,美英的經濟為此受到嚴重的傷害,民眾生活困難,其醫療系統面對巨大的壓力。當新冠疫苗面世後,美英政府加大力度採購新冠疫苗,並鼓勵民眾盡快接種。由於美英民眾不想再生活在之前的恐慌中,因此民眾十分踴躍接種疫苗;同時,由於美英擁有大量的新冠疫苗,足夠應對民眾的龐大需求,至6月13日,逾43%的美國民眾已完成完整的接種新冠疫苗程序;而至6月11日,英國的比例則逾44%。
反觀一些國家,基於疫情較為穩定或不太「嚴重」,民眾「認為」其國家十分安全,沒有立即接種疫苗的強烈需要,且對疫苗是否「百分百」安全仍有疑問,其接種率較曾爆發大規模確診及死亡人數的國家低。以日本和南韓為例,至6月10日,只有4.3%的日本民眾已完成完整的接種新冠疫苗程序;而至6月12日,南韓的比例則是5.8%。再舉另一例子,內地控制新冠疫情得宜,確診及死亡人數遠低歐美,因此,內地民眾初期仍不太踴躍接種疫苗。但當廣州在5月出現新冠變種病毒確診個案,內地民眾開始意識接種疫苗的重要性,民眾踴躍接種疫苗,至6月8日,內地民眾已注射逾八億劑疫苗(官方暫未公布民眾接種率的數據)。
上述例子告訴我們,經歷恐慌後,人們較易接受「新事物」,希望不用再一次經歷恐慌。政府可以做的是多鼓勵民眾接種疫苗,政府、私人單位等可推出不同的鼓勵措施,同時向民眾說明接種的好處,及須詳細解釋可能出現的副作用。現在的疫苗只是第一代的新冠疫苗,部份民眾對此有保留是人之常情,政府只能用鼓勵而非懲罰方法。若甲已完成完整的接種新冠疫苗程序,相對沒有接種疫苗的乙,甲可以有較多的權利,但不能因為乙沒有接種疫苗,而減少乙應有的權利。因為身體情況、對疫苗仍有疑問、年齡不符接種條件等多因素導致部份民眾不接種疫苗,政府要明白及體諒,若用懲罰方法應對,民眾只會對政府不滿,敢怒不敢言。
在眾多鼓勵接種疫苗的措施中,「最能」打動人心的是贈送現金。贈送現金對主辦單位及受益人都是雙贏局面,雙方的機會成本最低。若是贈送禮券、物品(樓宇)等、其機會成本、交易成本等都高於現金。作為主辦單位,若贈送現金,不用考慮贈送什麼物品,省回大量時間;作為受益人,若收到物品,又要思考如何處理?若已擁有同一樣的物品,結果可能是將物品送給他人或出售,同樣涉及大量時間。因此,若政府、私人單位等因有意推出措施鼓勵民眾接種疫苗,現金是最實際及最有效的工具。
梁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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