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特首立會選舉方法變更 權力來源大改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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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21-05-03 10:54
更新: 2021-05-04 23:25

全國人大會議3月通過修改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選舉方法,全國人大常委會隨後對上述選舉方法制定出清晰及詳細的要求及規定。香港立法會上月完成修改行政長官及立法會選舉方法的條例草案首讀工作,預計在本月將完成預下二讀及表決工作,條例草案將正式成為香港法律。新法律通過後,推選香港特首的選委會人數將由1,200名增至1,500名,香港立會議員人數將由70名增至90名。選舉特首(2022年和以後)及立會(2021年和以後)的方法和現在的選舉模式/結構十分不同,有志成為選委或立會議員的人士需以新方法競爭競選席位,權力來源亦將大改動。

社團往後影響力增 靠個人票突圍困難

新的一屆港特首選委會人數由現在1,200名增至1,500名委員,將分為5個界別,每個界別300名委員。新增的第5界別內的委員全部是由團體代表選出,包括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的代表。原來的4個界別,部份界別原來由個人票選出代表,將改為以社團及個人票選出代表,包括科技創新界、法律界、教育界、醫學及衛生服務界等。新的選舉方法將增加不同社團在選委會內的影響力;同時,減少個人票的力量。有志希望成為選委的人士,第一步的工作可能就是首先成為界別內的社團成員,從而希望取得「入場資格」。在社團內努力工作,有朝一日希望成為該社團的領導層,從而被選為代表該社團成為港特首選委會委員。另一方面,若有人希望繼續以獲取個人票成為選委,未來可供競爭競選的席位數目將大幅減少,要成為選委的機會將降低。部份人士看到上述情況將會轉到第一「戰場」-期望以社團代表身份成為選委,結果是更少人(才)爭取以個人票成為選委,而社團在香港的政治勢力及影響力將會增加,香港政治版圖和現在將不一樣。

港立會方面,議席由70席增至90席,由選委會(40席)、功能(30席)、直選(20席)方法產生90名議員。選委會將選出40名議員,而此選委會正正是推選港特首的選委會同一班子。1,500名的選委,其政治影響力將較立會議員更高,擁有選委會委員的身份,將代表其在香港政壇的地位。和成為選委一樣,日後港立會的大部份議席將由社團代表出任/推選,若希望增加成為立會議員的機會,「最有效」的方法就是首先成為有資格選出立會議員的社團成員/會員。逐漸地,更多香港人(才)將「流入」社團,社團的力量將更為壯大,其他沒有資格推選選委會委員或立會議員的非主流社團,其生存及發展空間將更細。

香港政黨的生存及發展空間在新選舉方法下也將受到限制,因為一人一票的選舉模式不是未來的主流方案。專業人士如律師、教師、醫生、會計師等希望組成政黨參加立會及特首選委會的選舉,期望以政黨的魅力吸引選民投票,從而成為立會議員及選委,成功的機會將會降低。若香港未來一段長時間仍用以上的選舉方法選出特首及立會議員,社團的力量將不容忽視,香港是下一個澳門?

梁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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