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合約最大問題是自動加價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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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19-08-05 15:28
更新: 2019-08-07 01:26


作者:立法議員區錦新

 

兩巴合約去年到期,政府以未傾掂新合約為由,將原合約延長十多個月。至今年十月底,新的巴士服務合同不能再拖,因為換屆在即,總不能把這「蘇州屎」留給剛上場的新政府。只是,如今距離十月底不足三個月,但有關新巴士服務合同至今還是秘而不宣。早前,立法會土地及公共批給事務跟進委員會要求政府來交代一下新巴士服務合同的準備情況及有否針對巴士服務的不足而在新合同上有所規範。政府表示因合同尚在與兩巴士公司談判中,不能透露細節,結果只能來聽意見。

澳門政府一直以來都強調其交通政策是公交優先。只是,澳門的公交,就是巴士和的士兩大類,的士服務早就「有口皆悲」,最近新的士法實施之後,以「萬罰朝宗」方式阻嚇的士司機的違法行為,據說是有效遏止違法行為。只是,違法行為縱然減少,但並不代表的士服務已能令人滿意。況且,的士畢竟費用比巴士高,一般市民不可能天天以的士出行。

所以,公交的重點就只能落到巴士身上。若謂這八年多來,巴士服務有沒有進步?當然有,這是無容置疑的。政府每年單是補貼於巴士服務就差不是澳門幣十億元,以錢堆出來的服務,若說毫無進步,這總不可能吧。單是載客量,當年開始以所謂政府主導的方式提供巴士服務時,三家巴士每天載客量合共是三十多萬,如今每天的載客量已達六十多萬,這是政府常常以此數字的增加來說明其巴士服務的成功。

只是,載客量的增加是否代表巴士服務就好,就令人滿意?恐怕就不一定。最少,巴士服務的進步還是遠未達到社會的要求,這也是為甚麼巴士服務永遠是電台烽煙節目中的講不完罵不完的話題。所以公眾是有期望在新訂巴士合約時,能針對巴士服務的不足,有所改善的。

老實說,巴士服務的改善,決非一蹴而成。所以,要優質服務,喊喊口號當然容易,但真的要做到,相信是長路漫漫。筆者最關心的焦點不在這裏,而在於巴士的費用問題。每年補貼十億元不是少數,到底這十億元是給得值抑或是當了冤大頭,那可真說不準。

這十億元是怎樣花的呢?據說這是補貼給乘客,也補貼給巴士公司。前者易理解,每個搭客上車嘟卡付3元、1.5元(學生)及免費(長者),而政府則每一個乘客補貼到近7元,這個差額應是補貼給乘客的。但補貼絕不僅是人頭計,還有許多古靈精怪的補貼,是補給巴士公司的,如巴士計費,大巴、中巴、小巴原來費用竟然不同,而環保車或非環保車費用不同、早上、下午、晚上同一架巴士的補貼標準也不同,計費方式非常複雜。而更大問題是,在這種自動調節的機制下,巴士的費用可以直線上升,從八年前澳門半島內的每位3元(一般市民嘟卡付2元,政府補貼1元)到去年已增加到6.6元,而這個增加因為政府的補貼而掩蓋了。

直到政府以補貼太多,要將市民付費從2元調升到3元,公眾才如夢初醒,方知巴士原來一直在大幅度加價。而這種加價更是無需經營者自行申請就可自動加價的制度。澳門有不少公共服務機構,其收費都是受到嚴格的監管,要加價也要主動申請並經批准才可加價。唯一是巴士服務卻屬例外,是有自動加價機制,而政府更為這種加價保駕護航。這才是問題所在,是新訂巴士合約時對這種蠢制度是應該針對調整的。但相信,在政府官員和巴士公司都極為認同這種自動加價的機制下,會改掉?難矣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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