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舊樓宇隱患多 驗樓驗窗莫再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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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19-07-22 16:28
更新: 2019-07-24 00:29


作者:立法議員鄭安庭

 

據資料顯示,本澳現時樓齡30年或以上的樓宇,多達4,838幢。這些樓宇大都殘舊不堪,尤其樓宇外牆、門窗、電梯及其它共同部份日久失修。門窗飛落街、石屎剝落傷及途人等事件時有發生,尤其是每年七至九月的風雨季期間,石屎剝落的情況更為嚴重,時刻威脅著樓宇用戶及其他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雖然樓宇重建是解決這些問題的最優途徑,然而,如何避免原住戶在重建期間流離失所,將「暫住計劃」安排到位,如何平衡住戶與重建施行者間的利益關係,這些都是樓宇重建要所面臨的棘手問題。這一系列前期工作一拖再拖,導致重建之日遙遙無期。因此,加強對舊樓的修葺維護是現時改善舊樓居民居住環境的重要方式。

房屋局於2008年開始,先後推出了《低層樓宇共同設施維修臨時資助計劃》、《樓宇維修無息貸款計劃》、《樓宇維修資助計劃》及《樓宇維修方案支持計劃》,以鼓勵業主驗樓和進行必要的維修保養。然而,不少市民反映,申請資助存在手續繁瑣、資助金額有限、政府審核工程造價不透明等問題。這些問題令樓宇維修基金的執行率亦偏低,未能將樓宇維修基金資源用到實處,難以真正幫到我們廣大的舊區居民。因此,當局應重新考慮適度增加樓宇維修以及驗樓計劃的資助成數及簡化申請手續,以鼓勵舊樓居民主動對樓宇進行檢測及維修,既能減輕居民的經濟負擔,亦能令樓宇維修基金得到更合理的利用。

另一方面,由於當局仍未對高齡樓宇推行強制性驗樓,亦成為鼓勵驗樓的政策成效不彰的原因之一。放眼鄰埠,已早於2012年便開始實施強制驗樓驗窗計劃,要求樓齡達3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業主,須在接獲法定通知後,委任一名註冊檢驗人員就樓宇的公用部分、外牆及伸出物或招牌進行檢驗並監督其後的修葺工程,否則將負上法律責任。

樓宇得到適當的檢測維護,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舊樓周邊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反觀澳門,雖然法律要求業主每五年要驗樓,但沒有罰則,等於對驗樓驗窗無強制性規定,故沒有阻嚇力,令該法律形同虛設。導致樓宇長期欠缺維修保養而造成的各種潛在問題仍在繼續發酵。政府應借鑑鄰埠的成功經驗,儘快推行強制驗樓驗窗計劃。

另外,本澳四千多幢舊樓中,不少屬於「三無大廈」——即沒有成立業主會、沒有管理公司、沒有管理人員。而這些大廈的住戶有不少是長者、傷殘人士等較少接觸社會的弱勢群體。因而,讓他們主動驗樓具有一定難度。政府應針對這些「三無大廈」住戶的實際情況制定一些措施,主動協助這些大廈的業主驗窗驗樓。並透過以上多方面努力,將驗樓驗窗落到實處,以保障市民及遊客的出行、居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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