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合同到期 取消無上限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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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19-06-04 13:42
更新: 2019-06-04 23:24

特區政府去年和巴士公司短期續約15個月,巴士服務合同將於今年10月31日到期。現在距離到期日不足半年,當局至今沒有透露任何新消息,社會不知道未來巴士服務是繼續現有模式或有任何改變。上次短期續約15個月,社會已認為政府根本沒有好好規劃巴士服務,合同即將到期,只能以短期續約解決。巴士服務須首先照顧本地居民的需求,其次才是旅客,但無上限優惠的政策一天不取消,巴士資源將會繼續被濫用,真正需要巴士服務的本地居民及旅客將得不到應有的巴士服務,而政府更須持續增加資源補貼巴士服務。

取消無上限優惠政策 津貼只給予本地居民

今年五一假期,大量旅客來澳,高達73萬人次於5月2日使用巴士服務,澳門巴士日均載客量再創新高。巴士服務是本地居民和廣大旅客的出行首選,當之無愧。為什麼巴士服務是出行首選?筆者認為因素眾多,包括巴士路線行走全澳、24小時服務、價格便宜等,而巴士票價是吸引不少本地居民和旅客使用巴士服務的主要原因。

由於政府執行無上限優惠政策,當局須投入大量資源補助巴士服務。當局於2017年表示每年須支持10億澳門元給予巴士公司,為了善用公帑,因此建議調整資助比例,使用電子卡支付,票價調整為3元,快線4元,而現金支付則劃一為6元(貼近成本價)。車費調整後,乘坐巴士的人數沒有減少,反而屢創新高,為什麼?根本原因是無上限優惠政策的錯誤。任何人只要使用電子卡支付巴士車費都可以享受優惠,而此優惠沒有上限金額,變相鼓勵消費者多多使用巴士服務,因為使用巴士服務次數愈多,得益就愈高。因為有優惠,不管路程長短,消費者都會傾向使用巴士服務。久而久之,巴士資源被濫用,真正需要巴士服務的消費者則得不到應有的服務。

公帑的使用須合理合情,而無上限優惠政策的另一錯誤是將津貼給予所有人。政府給予本地居民「出行津貼」可以理解,但將資源給予非本地居民就是不對。還看全球其他國家或地區,旅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支付有關車費(正價),是合理合情的事。政府當然不會資助旅客乘坐當地的公共交通工具,因為資源只用在本地居民身上是每個政府應有之義。

因此,面對巴士服務合同即將到期,政府應利用此機會,在新的合同增加以下內容。首先,取消無上限優惠政策。凡日後乘坐巴士的乘客,全部必須支付車費正價。第二,不同路線將收取不同的車費。路線長的車費當然較路線短高,特班車、快線只停若干站,更快到達目的地,收費當然亦會較高等。

為了鼓勵本地居民多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減輕路面壓力,政府可給予本地居民發放「出行津貼」,發放時間配合現金分享一同發放,減省行政成本。以每天乘坐四次巴士為例,星期一至五為上學上班日,即一個星期共使用二十次次巴士服務,一個月四個星期,代表使用八十次巴士服務,一年就是960次,費用為$5,760元(以6元車費為計算基礎)。因此,政府在發放現金分享的時候,一同向本地居民發放$5,760元的「出行津貼」。

只有取消無上限優惠政策,才能杜絕濫用巴士服務的行為。本地居民有了「出行津貼」,支付巴士車費正價,在選用服務時將考慮清楚,減少浪費。濫用的情況將會逐步減少,因濫用者須支付成本,而真正有需求的消費者將可以得到應有的巴士服務。

作者:梁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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