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葬場選址增多 海葬樹葬多倡議
閱讀量: 5,596
出版: 2019-05-14 18:54
更新: 2019-05-15 00:44

行政會早前通過《修改二月九日第7/85/M號法令》的行政法規草案,主要是擴大可作為火葬場的選址,不再只能局限於墳場內設置火葬場,只要選址符合衛生、安全等條件就可興建火葬場。政府計劃興建火葬場,選址附近的居民基本上都會反對,此乃人之常情,但人人都反對火葬場的選址,火葬場可設在哪裡?另外,政府應倡議海葬樹葬等不同方式,解決澳門沒有土地興建墳場的現實,為去世親人提供更多的選擇。

興建火葬場回應社會需求 為去世親人提供更多選擇

根據政府公布的數字,2017年澳門死亡人數約二千多人,當中約八成是運往內地火化,而面對澳門人口老化的現實及可能出現的大規模傳染病事件,澳門有必要興建火葬場滿足自身的需求。筆者相信一般人不會喜歡火葬場座落自己居住地方的旁邊,正如不喜歡墳場、垃圾場等厭惡性公共設施一樣,但一個社會若沒有上述設施,社會又如何運作?因此,政府有必要為興建厭惡性公共設施進行規範性的流程,包括公開各個可供選址給社會充分討論、各選址須符合衛生、安全、消防等要求、而若選址最終被落實,居住在選址附近的居民將有一定的補償。

火葬場、墳場、垃圾場等厭惡性公共設施是由全社會共同使用,但由於土地限制、各區面積不平均、因此選址可能局限在某些區。居住在該區的居民為此付出一定的代價,此代價就應由政府補償給該區居民,因為上述厭惡性公共設施最後是由社會共同使用,而非只是該區居民單獨使用。

對於去世的親人,土葬是從前最常見的方法,入土為安是中國人十分注重的傳統。但隨著城市的急速發展,要在都市內興建墳場已經是不可能,只能在效區尋找合適的土地興建墳場,而澳門土地有限,要在澳門境內興建新的墳場更是可能性不高。親人去世後,現時大部份澳門居民都會採用火葬儀式,火葬後,親人的骨灰會被放在骨灰盅內,並安放在靈堂及設置靈位供後人拜祭。筆者明白及尊重每個家庭為去世親人都有各自傳統的安排,但站在政府及社會來說,倡議更多安葬方法是對社會整體有利,包括海葬樹葬等。

市政署現時提供樹葬服務給予市民選擇,市民可以在土葬外有多一種選擇。為去世親人提供最好的安排是應該的,但不是每個家庭都有足夠財力支付土葬服務。樹葬服務的收費不高,對於財力一般的家庭是可以負擔的,而樹葬的地點安排在公共墳場內的綠化地區,有樹木,有花草,亦是一個合適的地方。海葬是近年興起的另一種安葬方法,現代年輕一輩思想不同,認為人去世後,應該自由自在,將骨灰撒在大海,先人可以自由前往任何一個地方,不再只「屈膝」於一個細小的空間內。澳門政府現時沒有提供海葬服務,台灣、香港政府早已提供,但澳門鄰近大海,只要做好規劃,有法可依,政府絕對可以提供海葬服務。不論是海葬樹葬服務,其目的都是提供更多選擇予澳門市民,每個家庭根據自身需要而選擇不同安排,為先人提供一個最合適的地方。

作者:梁立身

留言

avatar
500

最新出版週報

線上閱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