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立法議員鄭安庭
近年,本澳樓價不斷攀升,「置業難」一直是眾多居民關注的問題。雖然政府為保持樓市的穩定,出台了一些「辣招」控制樓價,但有關措施只是治標不治本。沒有充足的房屋供應,單純的「辣招」只是羊毛出在羊身上,變相加重有置業需求的居民的財政負擔,帶來更重的生活壓力。政府早前公佈的《公共房屋需求研究最終報告》顯示,預期至2021年,只有9,273個單位供應,與預計中的31,247戶需求量落差甚大,未來五年公屋供應可能為零。加上近年因土地糾紛及政府在土地發展的行政程序緩慢等問題嚴重影響了土地發展利用,私人房屋市場供應量少,要控制樓價最首先要保障樓宇供應量。
據了解,在發展樓宇的過程中,政府行政效率低下,遲遲不批出圖則,發展商便無法開工,拖慢了樓宇建設進度,令私樓供應量無法滿足需求,這是推高樓價重要原因之一。有業界人士反映,政府批則普遍較慢,甚至經常超過第79/85/M號法令《都市建築總章程》所規定的法定期限。發展商將建築計劃交給政府之後,政府既不在第一時間批出圖則,不給申請人任何解釋,也不給出時間表會何時批覆,申請人只能一直無奈等待。現今建築行業在實際操作上所遇到的困難是權限機關往往不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對計劃進行審批,造成工程延緩。
早前,立法會通過了《重建樓宇稅務優惠制度》,相信這將有利於推動都市更新對於改善居民居住環境和本澳城市形象有著積極意義。但在實務操作上,由於政府行政部門的人事變動,尤其是主管人員頻繁更換,缺乏交接及溝通工作,使批則和規劃條件圖等行政程序一拖再拖,令工程未能在預計時間內完成,導致樓宇供應一直無法滿足市場需求,難以改善居民的居住環境。因此,即便政府推出新了法律政策,亦需要跨部門之間有完善的溝通機制,提高行政部門的效率,令樓宇工程能盡快落成,才能推動都市更新的進程,使政府的法律政策更接「接地氣」。
筆者認為,首先政府應從人手資源以及跨部門合作溝通機制方面進行檢討,以提高行政效率。其次,行政當局在批則過程中,應考慮給申請人一個清晰的服務承諾或者時間表,例如包括根據法定期限內何時發出街線圖和施工准照等;對於政府超出法定規定期限的情況,政府應提出合理的解釋以及為受影響的申請人提供相應的彌補措施,令樓宇工程能依進度完成。
另外,由於政府不同的部門或不同的時期對法例有不同的解釋,應適時與業界進行溝通、說明,令業界更清晰地理解政府施政,更好地配合當局的要求,以加快樓宇建設進度,保證樓宇供應量,令樓價回到普通市民能負擔的水平,實現特區政府「以民為本」的施政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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