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勞動權益可進不可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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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18-11-27 23:55
更新: 2018-11-27 23:55

政府就修訂《勞動關係法》諮詢後,仍然推出大部分諮詢意見反對的「選定部分強制性假日的機制」,即所謂的「10選3」或「4選3」機制,引來民間與社團的激烈反對,更鮮有的出現建制派與泛民就同一議題分別舉行大遊行,在政治生態平淡的澳門,這一次是一個很大的警號。的確,勞資關係永遠對立,利益難以平衡。作為僱主,當然希望用最少成本去賺取最大利益;作為僱員,就希望為自身爭取合理的回報。對於修改《勞動關係法》勞資雙方立場可謂壁壘分明,當局如何在勞資雙方找出利益平衡點,也頗費煞思量。但有一點是當權者必須緊記,就是修改勞工法不能出現原有勞動基準倒退的情況,這是一條不可超越的底線。

澳門自賭權開放後經濟發展勢頭極好,但經營環境一直有惡化跡象,而作為打工仔女,同樣面對各種生活物價高企的問題,隨著經濟發展,勞資關係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彼此利益分化和利益矛盾日漸突出,所產生的勞資衝突頻繁不斷。勞資和諧可算是社會和諧最重要的組成部分,也是澳門之所以如此和諧的重要一環,如何維護良好的勞資關係,是當權者責無旁貸的重大責任。

政府這次修改《勞動關係法》有7項內容,其中6項早有共識,但引入選定部分強制性假日的機制,勞資雙方可以透過書面協議將4天強制性假日的其中3天,調配到其他公眾假日享受,僱員則須在被替代的強制性假日正常上班工作。便引起很大爭議。勞資關係是先天性不對等,彼此實力懸殊,資方擁有龐大資本、經營管理權,而澳門沒有工會法的原故,勞方實在是難有話事權,特別是一些可替代性高的工作,員工的說話權就更低。由於勞資雙方強弱懸殊,令到看似彈性的4選3方案,實則是讓打工仔的權益有所倒退。

每當勞資雙方談到利益,雙方總爭吵。年假多少天、產假多少天、離職補償應為多少、疊假應該如何處理,勞資雙方是難以自行「傾掂數」,如果任由勞資在談判桌上角力,必定令原本已對立的勞資關係再添裂痕,故此,政府就應從中作出協助斡旋,以平衡兩者的利益。保障弱勢,是政府責無旁貸的重責大任。然而,過去當局無論制訂政策或推出措施均傾向商界,一次又一次與此背道而馳。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將於12月5日召開會議,討論「4選3」方案。政府會否再一次坐在資方一面,政府如何拆解這個政治難題,全社會也拭目以待。

作者:楊雪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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