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安裝錄音只能治標 治本當然錄影錄音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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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18-11-12 17:23
更新: 2018-11-14 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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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現正審議《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法律制度》法案(下稱「的士法」),根據委員會公布的消息,政府接受委員會提出的大部份建議,包括降低的士司機違規的罰款金額,但堅持只建議在的士內安裝錄音系統而非錄影錄音同步系統。委員會表示社會大多數意見要求的士安裝錄影錄音系統而非錄音,以真正做到同時保障的士司機及乘客的權益,避免不必要的紛爭,但政府就是不聽,筆者思前想後,只裝錄音的邏輯何來?

的士只裝錄音 治標非治本 錄影錄音才是上策

拖延多時的「的士法」終於提交立法會審議,法案基本回應了社會訴求,就是加大力度規管的士行為、提高罰則打擊違法行為,保障乘客乘車的權益,及不要破壞澳門旅遊業的「金漆招牌」。為了有效執法及同時保障司機及乘客的合法權益,順理成章,在的士內安裝錄影錄音同步系統是必然的選擇。當司機和乘客發生爭執,若單憑錄音系統,可以真正查出誰是誰非?萬一發生傷人或命案,錄音系統足以協助警方破案?

政府堅持錄音系統已足夠解決現時普遍發生的的士紛爭事件,但有圖有真相的道理,難道政府不明白?如果錄音系統已足夠解決問題,為什麼現時大部份國家及地區的公共運輸系統是安裝錄影錄音同步系統而非錄音?一個沒有畫面圖像只有聲音的證據足夠判斷誰是誰非?若一方不服,將錄音證據交由法院判決,法院基於錄音證據可以作出公平判決?

為了真正做到全方位保障司機及乘客的權益,筆者建議的士內須安裝不少於一套監控鏡頭,借鏡廣州的士的做法,攝影範圍須包括前後座、的士司機位置等。由於車廂內已安裝充足的鏡頭,任何死角位也會被拍攝,假若發生爭執,錄影錄音資料將更容易協助執法部門查清責任誰屬。同時,的士內須貼上足夠的溫馨提示(中葡英文三種語言),提醒司機及乘客,的士內已安裝錄影錄音系統,各人需注意其言行。

只安裝錄音系統,假若在的士內發生傷人或命案,錄音根本未能協助執法部門,但若有錄影,警方便有機會在短時間內找到嫌犯,提高破案的機會。早前,內地網約車曾發生多宗命案,由於車內已裝有監控鏡頭,執法單位可以迅速找到嫌犯,還死者一個公道。試想像網約車只有錄音系統,執法單位可以迅速找出嫌犯?

既然現在已到了修法階段,為什麼不將問題徹底解決,而留有尾巴?若只安裝錄音的法案獲得立法會通過,將來出了問題,屆時政府建議再修法規定的士再加裝錄影系統,不就是勞民傷財又一例證。

當然,保障司機及乘客的私隱同樣重要,不能輕視,因此,筆者建議同步錄影錄音系統,其所有資料皆須有加密裝置,且的士內的鏡頭只是鏡頭,它沒有任何畫面,不會像現時一些汽車使用的鏡頭,會將錄影的圖像在車廂內作同步播放。的士司機沒有密碼閱讀、修改或取消系統內的資料,而只有在發生的士紛爭或案件的時候,執法單位才有權限使用密碼審閱資料。當然涉事雙方亦須親身或派代表在現場一起審閱資料,以保證資料沒有被修改。

安全及私隱同樣重要,只要嚴格管理好錄影錄音系統,系統資料有加密裝置,而當只有爭執或案件發生,有權限的執法部門依法才可審閱系統的資料。每件事情有規有矩,市民就不用擔心私隱問題,而現實是,為了保障市民安全及維持社會秩序,不同監控系統早已啟用,擔起「保護」市民的職責。

作者:梁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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