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賞罰分明能者奪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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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18-04-09 14:46
更新: 2018-04-11 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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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日前公佈前氣象局局長馮瑞權退休消息,馮瑞權享有每月約八萬元的退休金,引起公眾社會人士熱烈討論。部份意見認為政府已對馮瑞權提起紀律程序,現階段不適宜向其發放退休金。所有事情須依法辦事,馮瑞權雖被提起紀律程序,但一日沒有最終結果,只要符合法律,他可依法享其退休福利。法治社會就是尊重及服從法律,不能因人因事隨意改變。其實,社會更應督促政府盡快建立制度,制定賞罰分明的機制,形成能者奪標的文化,確保能者出任領導,主管等職位,對政府對社會長遠更是好事,而非每次針對單一事件處理,治標非治本。

建長效機制 樹立制度方為上策

問題存在,須找出問題核心,才能解決問題,不然問題只會再出現。同樣,在沒有競爭的環境下,在位者在某一位置太長,自然可能容易形成守舊,不思進取的心態。特區成立18年,至今仍未有一套較好的機制選拔人才。現屆政府中曾出現少數公務人員出任領導,主管等職位不久,就被調派擔任其他職位的事件,但政府沒有解釋當中原因,令社會不清楚這些公務人員是因為能力不足、或是沒有意願繼續出任領導、主管而不被上級委任?筆者推測政府是希望選拔合適人才出任領導,主管等職位,奈何沒有機制可公開選拔人才,因此只能用上述方法嘗試找出合適人才。

一套健全的選拔人才制度是讓能者上,同時讓沒有意願或沒有能力擔任職位的人士根據制度離開。為此,筆者建議政府設立以下機制選拔人才進入公職擔任領導,主管等職位。一、公開向社會招聘人才:部門領導及主管職位出現空缺,除特定職位(如保安部隊)外,政府當然可向社會公開招聘人才。在向社會公開招聘人才的同時,部門內如有同事認為其有能力勝任工作,他們當然亦可以依法應徵,真正做到向全社會公開招聘人才,不會對公務人員做成不公平現象。

當然,在執行此政策前,政府須向社會公眾諮詢,包括公務人員團體,聽取社會上不同的意見,採納當中有益有建設的建議,才推出一個完善的選拔人才制度。政府可在若干部門先行執行公開選拔人才制度,通過汲取相關的經驗,優化選拔人才制度,再拓展至其他部門。
二、將獲選者資料公開:向全社會公開招考人才不是新鮮事,內地省市已推行多年。而為了令社會清楚知道選拔的結果,通過考試考察後,獲得職位的應徵者,內地單位會將其資料作出公示,社會可起監督作用,如有任何涉嫌違規情況,社會各界也可作出舉報。如有舉報屬實,當選人及有關單位須負起相關責任。

特區政府公開選拔人才,其過程其結果當然要公開,令社會知道政府不是做假,令社會信服。過關斬將後獲得職位的入選者,其資料將會被公開,當然公開的資料將只限於其工作、專業經驗,學歷等。資料公開後、社會就可以監督,如有任何弄虛作假,市民可以舉報,此機制將令制度更有公信力,證明政府不是「走過場」。現時政府委任公務人員出任領導職位,雖然亦會公佈其履歷表,但只是事後式,社會對委任沒有任何話語權,即使有任何意見,亦不能改變委任的結果,而改用上述方法,優點不言而喻。

競爭促使進步,沒有競選,在位者會變得尸位素餐,對有心有能力的人士也不公平。政府作為擁有數萬員工的大僱主,更須以身作則做好選拔人才的示範。在一個良性的競爭環境下,更多有心有能力人士將有機會出任部門領導,主管等職位,能者奪標的文化將逐漸形成。為了一展抱負,領導和主管將會研究及建議上級執行更符合民情民意的「在地」為民政策,上級接納建議,政府推出的政策將更便民利民,最終得益是市民是全社會。

作者:梁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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