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議員區錦新
立法議員區錦新表示:路環石排灣公屋區已落成及使用多年,入住居民的人數亦日漸增加。可是,區內配套措施仍然不全,沒學校、沒街市、沒衛生中心,僅有一個臨時性的衛生站,結果導致居民要跨區上學,跨區買菜,跨區睇醫生,跨區上班,反過來又加重了交通壓力。
石排灣公屋社區啟用五年,各種社區設施都相繼興建,雖然進展緩慢,但其硬件在建,最少也算是有望解決。當然,本來用於街市的建築物亦落成多時,樓下的巴士總站亦啟用了一段日子,但樓上的街市用地卻原來靜悄悄已變為購物中心,未來只有大型超市而沒有傳統街市,而且最快亦要明年第二季度才可以開始營運。而最令人沮喪的是學校,2012年四大屋苑建成,到如今2017年10月,學校用地寸土未動,地盤芳草萋萋,早就變成了個小森林,也不知到何年何月才能看得到學校的落成?
從當局在社區設施建造上的龜速,令居民區內生活極為不便。不要忘記這是個擁有九千多個單位,近三萬人的社區,偏偏社區設施卻遲遲未能有效配置,當局的胡混可見一斑。而日前又發生另一宗令居民深感不安的事,就是當局以收回被霸佔公地為由,極有效率地拆去居民設置的土地公神位。從這件事又可以看到,社區設施不足,待官方安排進展緩慢,而像土地公這類屬信仰性的小設施,民間因地制宜自行設立,卻又被官方趕盡殺絕,實屬無奈。
土地信俗被列為澳門十大非物質文化遺產之一。所謂土地信俗,就是民間所說的「土地公」,又稱為「福德正神」,是中國民間最普及的神祇之一,信眾認為其掌管一方土地,保護居民的生活、健康和財富等。本地老一輩居民都或多或少有拜祭土地公的風俗傳統。所以,土地信俗在澳門傳承已久,一如大多數中國人聚居之地,供奉土地公的祭壇因地制宜,形制多樣,可分為牌位、石碑、壇、龕和廟,據說本澳有近十所供奉土地之廟宇和多達一百四十多個公共的土地神壇,以及在不少家宅、商店門前設置供奉的土地神位。
對於一個有近三萬人口的石排灣社區,再加上有四千多單位的樂群樓屬社屋,其中有不少長者居住,他們之中不少是有拜祭土地公的習慣。所以,在石排灣靠近連貫公路口有一小片的土地就逐漸成為居民拜祭土地公的場所。筆者是無神論者,絕不鼓勵迷信,但也尊重其他人的宗教信仰。尤其像拜祭土地公這類相對低成本的信仰活動,卻能讓拜祭信奉者人心安理得,有利社會和諧,何樂而不為?
可是,行政當局不知何時開始注意到此小片只立了塊石頭小碑的土地公祭壇,突然貼出告示禁止官地被霸佔,並且火速派出大隊人馬拆土地公石碑,築鐵網,立官地標示。難怪當官的常有收回被霸官地的新聞,原來有人在石碑旁裝香拜祭土地公亦被視為有人霸佔公地。
只是,信眾的居民就深感惶恐和不解,在這片小小土地上設個土地公,讓居民拜祭,妨礙了甚麼?竟需要煞有介事的大隊人馬拆除土地公,是何道理?就在這咫尺之間,就是連貫公路口的聖母像,平日鮮有人前往拜祭,卻被容許佔着路口的迴旋處,而偏偏僅佔幾平方米的土地公卻無地容身。這是否一種對中國人民間信仰的歧視?
既然土地信俗被視為本澳非物質文化遺產之一,理應被肯定其存在價值,為何官方卻連一個小小土地公都容不下?或謂此土地公供奉地段是官地,設小碑供奉者被視為非法霸佔公地。那好,民間自行設立不被承認,其實全澳非廟宇的土地公拜祭之處,絕大部份多年前都是由熱心信眾自行設立,誰有獲事前官方批准。這是即使在澳葡時代,葡國人以天主教為國教,也不干涉居民自設土地公以作拜祭,偏偏到澳人治澳,中國人自己管治時,卻連已被視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土地公亦不容設立,實屬咄咄怪事,那就由官方按照居民所需而設立,讓居民有土地公可拜,求個安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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