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廉政公署公佈2016年工作報告,報告指出政府多個部門存在不同程度的違規或違法行為,需要引起特區政府及各個公共部門的高度重視。立法議員梁安琪表示,政府各部門應重視廉署報告指出的問題,儘快糾正相關違規違法行為,同時透過定期培訓、內部講解等方式加強公務員對法律法規的瞭解,以維護特區政府廉潔高效、為公為民的形象,推動澳門社會高效穩定發展。
廉署報告指出,去年全年偵查的刑事案件以公務員犯罪為主,並且案件所涉公共部門廣泛、社會影響較大等共性,更列出幾大主要問題,包括公僕利用監管漏洞以外判服務貪瀆、為規避法律將服務「斬件」判給、公僕違紀「秘撈」、開考招聘出現瑕疵影響公平性等。
對此,梁安琪表示,特區政府一直致力於打造「陽光政府」,多年來取得一定成效,政府部門辦事效率、公務員隊伍廉潔程度均有提升,得到社會認可。就廉署報告中指出的問題,她認為造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例如法律法規嚴重滯後、制度有漏洞、監管不到位、公務人員對法律法規理解出現偏差等,亦有部分是因追求行政效率而跳過法定程序,導致公共行政系統內亂象甚多。
梁安琪指出,公務人員是行使政府權利、執行政府公務的人員,其行為準則是否依法、正當,直接影響特區政府施政水平及管治威信,故此當局有必要對各部門公務人員加強對法律知識和依法施政理念的普及;同時,當局還應高度重視報告中所指出的問題,研究修改不合時宜的法律法規,並加強各部門的行政管理監督工作,維護特區政府奉公守法、陽光施政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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