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商從來合作無間
法律監管防止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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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17-01-24 14:11
更新: 2017-01-24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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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著名企業阿里巴巴創辦人馬雲和美國新任總統特朗普早前會面,馬雲建議可協助美國中小企通過其企業的電子商務平台進軍內地及亞洲市場,預計在未來五年可以為美國創造一百萬個職位。為了各自追求的夢想,從政者和商家從來都是合作無間,只要是在法律及陽光下運作,每人都有追求夢想的權利,問題是從政者有權,商家有錢,權錢「合作」從來都會令市民高度關注,因此政商合作須接受更嚴格的法律及更高的道德要求。

政商合作 各取所需 依法進行

特朗普在競選美國總統期間其中一個買點是承諾當選後將職位帶回美國,而當他勝出大選後,亦履行承諾,不斷和企業商議如何增加在美國的投資,創造就業職位;對不合作的企業,會「威迫利誘」對方將原本計劃在外國的投資改為投資在美國本土。近日新聞報導大型車廠、奢侈品牌等已落實或積極研究在美國加大投資力度,證明部份企業已響應特朗普的呼籲,在美國大力投資,創造就業職位。

當然,不能排除某些企業早已計劃在美國投資,現在只不過是順水推舟,提早推行其投資計劃,給美國新任政府一個「面子」。任何公司的最大目標都是為股東爭取最高回報,只要是符合法律,應盡全力爭取所有機會為公司賺取最高回報。特朗普已多次表示如要賺美國人的錢,企業須投入更多資源為美國作出貢獻,是互惠互利,是雙向而不是單向只賺美國人的錢。此時此刻,向美國新任政府送一個「見面禮」,百利而一害,何樂而不為。

同樣的道理,馬雲和美國新任政府建立良好的合作關係,是希望為公司賺錢,美國中小企通過其旗下公司的電子商務平台和內地或亞洲國家的企業合作、將美國服務或產品買給內地或亞洲客戶,馬雲的公司當然會得益,其上市公司的股價當然會上升,而在美國創造新職位只是「果」而非「因」,「因」是希望為公司賺取更高的回報。

美國法律嚴格 內地相對落後

只要是在公平及合法的環境下作出商業行為,沒有人會認為公司賺錢是貪得無厭。但美國早在四十多年前已意悉到如權錢過於「合作」,是十分容易出現行賄貪污舞弊。因此,美國在1977年通過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 (FCPA),立法主要目的是防止美國國民或公司、與美國有關係的人士或企業等通過行賄外國官員取得商業利益。法律對「外國官員」的定義十分廣泛,例如國家擁有的企業或政府部門工作的員工,上述人士也是「外國官員」,不論官職的高低;只要是給予外國官員金錢或非金錢的利益以獲取商業利益,已構成行賄行為。近年來,美國政府控告眾多企業或人士違反FCPA,被控的企業或人士大多以支付罰款作庭外和解,證明此法律對打擊行賄犯罪行為有阻嚇作用。

阿里巴巴於2014年在美國上市,當然亦受FCPA的監管。現在,馬雲希望協助美國中小企通過其公司的商務電子平台進軍內地及亞洲市場,在協助美國中小企進入內地及亞洲市場的同時,須緊記遵守當地及FCPA等法律法規,不然馬雲的公司,美國中小企同樣有機會誤入法網,令原本是十分好的事情,是多贏的方案,有機會變為壞事。

反觀內地,缺乏類似FCPA的法律法規,對內地企業出外發展是不利的。「一帶一路」上的國家數以十計,如果內地有類似FCPA的法律法規,「一帶一路」的國家會十分歡迎內地企業的投資,因為她們知道內地企業除須遵守當地的法律外,內地亦有法律監管其在外國的投資行為,防止內地企業在外國行賄當地的官員以圖取得商業利益。另外,內地企業更會贏得同行的尊重,因為大家都是在同一公平環境下競爭,大家都是受相同的法律監管。

作者:梁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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