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問題一籮籮
政府出品必屬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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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16-12-13 00:55
更新: 2016-12-14 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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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產品質量得到保障時,市民購物會更安心,尤其是房屋,畢竟價值不菲,對普通市民來講,買樓不是一件小事,畢竟是花了不少積蓄才換取一個安樂的家,因此,房屋的質量更應得到有效的保障。公屋是政府為市民全資興建的,為的是讓市民居有其所,即使沒有利潤,但「政府出品、必屬皆品」?可是從多個經屋和社屋的質量看到,事實上接二連三地出現問題,一旦有質量問題發生,居民就要頭痛如何「執生」,多個公共房屋出現的小問題,不得不令人質疑政府是「將價就貨」、「敷衍了事」,即使政府多次強調僅是建築技術上的瑕疵,但是這些「瑕疵」為市民帶來諸多不便和不滿,使得市民怨聲載道,市民又能否到消費者委員會投訴政府來保障自己的權益呢?

公屋的建設由政府全資或透過批給合約興建,建築質量的監控和驗收應該把關得當,但相繼入伙的公屋單位陸續出現質量不過關。先是永寧經屋住戶指大廈工程質量差,所用的建材和設施存在破損,廁所地板舖設凹凸;望善樓多個樓層公共空間牆磚大面積跌落;快富樓十戶單位地磚出現凸起的現象;湖畔大廈問題則更嚴重,入伴僅一個多月,有些單位及公共地方已相繼出現如公共地方牆壁爆裂、大堂牆磚需維修、廁所地台傾斜嚴重等建築質量問題;而居雅大廈亦 無所倖免,天然氣管竟然生鏽。

對於上述現象,政府多次強調房屋結構質量沒有問題,不用過分擔心,認為居民反映的質量問題只是建築技術上未能「盡善盡美」,政府似乎想淡化問題,事實上,沒有結構問題即沒有危險,也不會出現像善豐樓這樣因結構問題而需要市民全部撤離的情況,但是否市民就不得不收這些未完善的單位?雖然經屋較私樓市場便宜,但是否居民便要將貨就價呢?而且為何經屋落成不久便多次出現質量問題,早前司長終於承認一早知道經屋問題多多。

公屋落成後,承建商要承擔兩年保養期的責任,經屋住戶發現建築問題,可向經屋大廈管理處提出維修意見,有錯就要改,有問題就要維修,但社會更關注的是問題緣由,是法律存在漏洞、工程計劃未能完美、建築偷工減料、工程監管不嚴、驗樓工作疏忽、趕工等多個問題難保質量,社會與政府需要共同找出核心問題,才能避免未來的公屋重蹈覆轍,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才能得以保障。

除此之外,公共工程出現的質量問題,作為工程的顧問監察公司、驗收單位亦需承擔相關責任,當局曾指出公屋質量若有問題,會按合同處罰監管未到位的監察公司,但是在多個已出現質量問題的公屋項目上,相關的監察驗收單位是否被政府處罰過?有何罰則?罰款多少?如果未能處罰,又是出於何種原因。

精兵簡政、優化跨部門合作一直是特區政府的目標,但是成效大家有目共睹,各自為政造成的是浪費市民時間,現時的經屋興建涉及多個部門,房屋局負責落成後的相關事項,上述出現的問題亦有可能源於政出多門,社會有聲音建議應該由房屋局統一負責,由覓地、規劃興建、公屋設計及建造、分配等工作,一步到底,全權負責,避免因各自為政所產生的質量問題,而房屋局在經屋興建上,應適時公佈經屋工程在規劃、設計、用料、施工興建、工程監管方面的相關訊息,使資訊透明化,更讓全社會參與其中,共同監督公屋的興建,確保公屋的質量達到市民的期望,保障市民不再將價就貨,更藉此增強市民對政府工作的認可。

作者:黃紫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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