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琴同遊激勵計劃一月一日起接受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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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24-01-03 10:23
更新: 2024-01-03 10:23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為澳門產業多元化的發展創造有利條件,澳門旅遊局及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經濟發展局聯合推出澳琴同遊激勵計劃,於2024年1月1日起接受報名。計劃旨在鼓勵業界開發澳琴「一程多站」旅遊路線,首階段針對吸引相關商務旅客團遊澳門及橫琴,促進兩地旅遊業發展。

「澳琴同遊激勵計劃」首階段針對提升商務旅客來澳門及於橫琴籌辦「獎勵旅遊」活動的客源。申請人以主辦、籌辦單位或指定委託單位的名義在澳門或橫琴籌辦「獎勵旅遊」活動,接受申請的對象包括在澳門或橫琴依法成立並登記納稅的企業、非盈利組織,或澳琴以外依法設立的實體。受惠資格的實體須要在澳門或橫琴進行「獎勵旅遊」活動,規模達40名或以上非澳門及橫琴居民參與者,並須在澳門最少連續住宿2晚及在橫琴最少住宿1晚。

計劃將根據參加者人數的規模,分別提供澳門和橫琴的紀念品和多項支持項目,申請人可以根據自身活動需要,選擇不同的支持項目。澳門項目包括:澳門歷史城區遊、澳門地道美食體驗、澳門精選旅遊產品體驗、澳門特色文化表演、商務便行、澳門美食之都工作坊和澳門文創工作坊等;橫琴項目包括:小橫琴山生態遊、花海長廊生態遊、芒洲濕地公園生態遊、紫檀博物館橫琴分館參觀、廣東美食製作體驗和中華文化傳統技藝體驗等。計劃鼓勵商務旅客進入社區體驗,旨在激活社區經濟。

有意申請計劃的實體,可選擇向澳門旅遊局或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經濟發展局遞交「預審申請表」。由收到完整填寫的申請表翌日起計算,預審程序為五個工作天。預審程序結束後,當局將對申請作出初步預審決定,並透過書面通知申請人預審結果。

成功通過預審的申請人需於活動首日前最少15個工作天內,根據自身活動需要澳門或/及橫琴支持的項目,向澳門旅遊局或/及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經濟發展局遞交已填妥的「支持項目申請表」,並提供有關所需文件和活動資料。活動完成後10個工作天內,申請人須遞交活動報告。

「澳琴同遊激勵計劃」將設監督機制,申請人有義務和責任向澳門旅遊局及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經濟發展局提供活動所需資料,並允許及協助當局人員到場跟進及視察有關申請活動的進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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