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主席習近平11月1日在北京人民大會堂福建廳,會見經國務院第六次全體會議決定任命的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六任行政長官岑浩輝。在習近平主席見證下,國務院總理李強向岑浩輝頒發任命其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六任行政長官的第794號國務院令。為此,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賀一誠對岑浩輝獲得中央人民政府正式任命致以熱烈祝賀。
自澳門回歸祖國以來,岑浩輝一直擔任終審法院院長,致力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憲制秩序,守護澳門社會的長治久安,其付出的努力和所作的貢獻有目共睹。岑浩輝高票當選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六任行政長官,反映澳門社會各界對他的廣泛認同和支持。賀一誠和特區政府相信岑浩輝就任後,一定能團結帶領澳門特別行政區新一屆政府和澳門社會各界,立足於澳門特區二十五年的堅實根基上,不斷開創發展新局面,譜寫「一國兩制」成功實踐新篇章。
為了全力協助岑浩輝籌組新一屆政府,《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1日刊登第170/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要求各司長辦公室、公共部門和實體,從人力資源、物資調配、後勤保障等各方面,全力協助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六屆政府籌組工作,確保政府交接工作有序圓滿完成。
批示內容為,一、各司長辦公室、公共部門和實體應在其職權範圍內,全力向第六任候任行政長官提供所需支援,尤其在人力資源、物資和後勤方面作出全面配合及相應的臨時調撥;二、行政長官辦公室與候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密切配合,協助行政長官與第六任行政長官做好交接工作;三、所需的人力資源可由行政長官為此指派的各司長辦公室、公共部門和實體的工作人員提供支援,該等人員自獲指派之日起維持其原有職務上的法律狀況;四、上款所指人員的報酬,以及因衛生護理、退休及撫卹制度或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及社會保障制度等法定扣除或供款而產生的開支,由其所屬司長辦公室、公共部門或實體支付;五、因執行本批示所產生的開支,如不屬各司長辦公室、公共部門或實體的職權範圍,由政府總部事務局的預算承擔,或由財政局為此而調撥的款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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