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日前在立法會就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舉行第三場公開諮詢會,聽取立法會議員對修法的意見和建議。諮詢會由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主持,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林智龍、行政公職局局長高炳坤、法務局局長梁穎妍、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顧問胡家偉出席。
張永春和梁穎妍首先分別介紹了修法的必要性、主要修改方向以及諮詢安排,隨後政府代表與出席諮詢會的議員就相關問題進行交流。諮詢會上,共有13位議員發言,普遍表示支持修法,認為透過修法完善資格審查機制具有必要性及迫切性,將有利於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並進一步優化特區的選舉制度和相關程序。多名發言者關注禁止違規競選宣傳、打擊對競選對手的誹謗或抹黑行為、資格審查機制的完善及具體執行、對公然煽動不投票或投空白票、廢票行為的界定及執法等問題,並就如何加強修法的諮詢工作等提出了建議。
政府代表逐一回答各位議員的提問及作出詳細解釋。關於禁止違規宣傳問題,現行法律已對競選宣傳以及相關時間節點作出明確規定,政府將加強對具體操作規則的宣傳及對違法個案的執法工作,並與選舉管理委員會溝通,推動不斷明晰及完善有關指引,避免選民或團體誤墮法網;關於打擊對競選對手的誹謗或抹黑行為方面,選舉管理委員會將及時採取措施制止,若相關行為構成《刑法典》規定的誹謗或侮辱罪,受害人可向執法部門舉報及追究,亦可透過民事途徑向法院申請保全措施,禁止他人發佈相關言論。
因應大多數抹黑是透過網絡進行,執法部門會在選舉期間加大監察力度,以便調查處理相關案件。政府代表還表示,議員在參加選舉方面有實際經驗,如對選舉程序中可能存在的問題有進一步意見,冀能及時向政府反映,以共同做好修法工作。
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公開諮詢期為6月15日至7月29日,為期45日。諮詢文本已上載至專題網頁(https://cs.elections.gov.mo)供市民查閱及下載,市民亦可在諮詢會現場、行政公職局、法務局、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中區市民服務中心及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索取諮詢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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