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警察局於7月19日接獲一名男子舉報,指較早前發現其女兒曾被人上載自我抗原檢測陽性結果,經向衛生局查詢及跟進後,懷疑有人利用其女兒身份資料,於衛生局快速抗原檢測結果申報平台上載偽造的檢測結果。經調查後,司警局成功鎖定一名本澳男子,於澳門北區某大廈單位內截獲該名男子並帶返本局調查;涉案男子姓柯,20歲,報稱無業。
根據調查資料顯示,嫌犯與上述女被害人為朋友關係,因一時貪玩欲作弄被害人,從網上下載一張快速自我抗原檢測陽性結果的檢測棒圖片,並透過早前被害人借用嫌犯手機上載健康碼時所保存的個人資料,於衛生局的快速抗原檢測申報平台上,冒充被害人多次申報包括陽性和陰性的抗原結果。同時,司警局亦在調查過程中發現,嫌犯曾多次利用他人的抗原檢測棒陰性結果圖片為自己進行申報。
嫌犯冒用他人資料上載不屬該人的快速抗原檢測結果的行為涉嫌觸犯「電腦偽造罪」(加重);另外,嫌犯在申報健康碼的過程中,使用他人的陰性檢測結果進行虛報並生成健康碼,涉嫌觸犯「偽造文件罪」,司警局已將嫌犯移送檢察院偵辦。
司警局再次強烈呼籲,現時本澳正處於防疫鞏固期,市民必須嚴格遵守《傳染病防治法》的相關規定,切勿違反特區政府的防疫措施或利用防疫措施作出犯罪行為,以免觸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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