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審視報告公佈。報告指制度實施3年來取得一定成果,本已具備邁向強制實施的條件,然而新冠肺炎疫情出現對澳門經濟造成衝擊,建議特區政府2021至2023年設為期3年的觀察期,並視乎經濟復甦情況,設5年及7年準備期兩個方案,2026或2028年實施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
非強制央積金於2018年起實施,按第7/2017號法律規定,社會保障基金已於法律生效滿三年緊接的180日內完成審視法律執行情況的報告,並於日前公佈詳情。報告委託澳門大學研究團隊製作,透過匯總非強制央積金的執行數據、歸納持份者訪談意見、分析本澳經濟情況、僱主承擔能力及居民對退休儲蓄的認受性等,尤其是強制實施央積金的必要條件,以及有關措施對社會及經濟構成的影響,並提出推進強制央積金的可行性方案及實施時間表。
審視報告指出,非強制央積金分配制度自2010年至2020年底政府撥款累計逾286億澳門元,帳戶擁有人最高可獲分配撥款及收益合共86,910澳門元,為構建制度打下基礎。而供款制度實施三年來的參與情況、退休基金規模和投資回報等均持續增長,顯示制度運作順暢並取得一定成果。至今年9月,加入制度的僱主達264名,約有2.4萬名僱員參與公積金共同計劃和約有7.5萬名居民設立公積金個人計劃,反映居民對自身退休保障的關注,並逐漸意識到及早規劃和積累退休儲備的重要性。
研究團隊針對不同持份者進行了20場深度訪談,絕大多數被訪者認同目前制度安排,並對強制實施央積金持正面態度。報告亦指出,倘本澳經濟能承接2019年的良好態勢,本已具備強制實施的條件。然而,新冠肺炎疫情出現且於全球持續反覆對本澳經濟造成重大衝擊,應謹慎考慮推進強制央積金的進程,參照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預測,2025年本澳實質本地生產總值可大致恢復至2019年水平,因此,建議將2021至2023年設為觀察期,並視乎經濟恢復情況,設5年及7年準備期兩個方案,即最快於2026年,或2028年實施強制央積金。
在實施細則方面,包括權益歸屬、與私退金銜接以及供款計算基礎上下限等,均建議按目前制度標準作平穩過渡,避免產生任何不確定因素。社保基金將繼續推動僱主、僱員及個人參與非強制央積金,並持續觀察整體經濟及民生狀況,着力推進強制央積金的實施。《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審視報告全文及撮要版可於社保基金網站www.fss.gov.mo下載及瀏覽,如居民有需要,亦可於辦公時間致電28532850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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