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工作委員會日前以視像形式舉行成立揭牌儀式,澳門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香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廣東省司法廳廳長陳旭東等出席,委員會並隨即舉行了首次會議。
張永春致詞時表示,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工作委員會的成立,是三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的重要舉措,將使三方透過機制性平台,協調解決調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促進大灣區調解機構間的交流與合作,推動調解程序在大灣區的運用,服務大灣區的建設和發展。張永春並對調解工作委員會的下一步工作提出若干建議,包括:積極推動設立統一的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名冊、積極向三地的調解機構推廣統一的調解規則和準則,促進「軟聯通」;積極探討在大灣區內相互認可與執行調解協議。
鄭若驊表示,希望調解工作委員會盡快敲定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資格資歷評審標準》及《調解員專業操守最佳準則》,並提交至粵港澳大灣區法律部門聯席會議審議,供大灣區調解機構及調解員在處理大灣區爭議時參照執行。
陳旭東就發揮好調解工作委員會職能作用提出四點希望:一要多謀劃,努力把粵港澳大灣區建成東亞區域性調解高地;二要多爭取,加強粵港澳三地法律部門的溝通協調,加強與法院、貿促會等其他職能部門的通力合作;三要多交流,舉辦多種形式的交流、研討活動;四要多宣傳,打造大灣區調解品牌。
揭牌儀式後,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工作委員會隨即舉行首次會議,通過了《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工作委員會工作規則》,並就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資格資歷評審標準》、《調解員專業操守最佳準則》及《跨境爭議調解規則》達成原則共識。
出席的三地代表包括:澳門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林智龍、法務局局長劉德學;香港律政司普惠避免及解決爭議辦公室主任丁國榮、副民事法律專員戴思勁;廣東省司法廳副廳長梁震、副廳長林楚明、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鍾健平、廣東省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專職副主任祝永輝、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廣東省委員會副會長邱招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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