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全面配合國家安全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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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20-06-08 14:23
更新: 2020-06-09 23:47

【新華社訊】香港特區政府行政長官林鄭月娥6月3日在北京聯同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及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陳國基會見傳媒。林鄭月娥表示,特區政府十分支持、全面配合香港國家安全相關立法工作,香港特區以後也要建立一個更加健全的執行機制,加強執法能力。她同時呼籲社會各界積極反映相關意見。

林鄭月娥說,特區政府十分支持涉港國安立法工作,也會全面配合進行這項立法工作的「第二步」,即法律草擬工作。將來,特區政府也會按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規定,加強特區政府的執法能力,開展有關國家安全教育。

林鄭月娥說,除了聽取特區政府的意見,中央有關部門還將會通過多種形式聽取香港社會各界的意見,包括特區政府其他官員、立法會主席、香港有關法律專家、香港地區全國人大代表和各級政協委員等。中央有關部門也準備在深圳和北京舉辦座談會,讓香港社會各界人士發表意見。

「我在此呼籲香港社會各界人士積極參與這些稍後舉行的以各種形式聽取意見的聚會,並且通過各種方式向特區政府、中聯辦反映意見,我們亦會及時向中央政府反映。」她說。

林鄭月娥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國家安全是頭等大事,它不單是國家的事,也是香港特區的事,是保證七百多萬港人安全的事。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香港特區有憲法責任立法,維護國家安全。但是由於種種原因,香港特區沒能把這件事情做好,過去一年還出現了很多暴力事件,還有一些人鼓吹「港獨」,破壞中央跟特區的關係。所以,中央此時主動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法律,是行使憲制責任,也是愛護香港的體現。

林鄭月娥還表示,國家立法有其規矩,諮詢或草擬工作會按全國性法律確定的機制開展。林鄭月娥說,外國政府所謂制裁、取消香港特殊地位屬於「恐嚇」。希望別的國家尊重中國在這件事情上的立場,也尊重雙方的關係,不要單方面做出一些既不利於他國、也對雙方關係帶來非常負面影響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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