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正開展第二輪多戶型經屋獲甄選家團發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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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17-01-10 12:07
更新: 2017-01-10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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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現正加緊對1,900個具實質審查資格的多戶型經濟房屋申請家團進行審查,目前僅921戶合資格,佔48.5%,另外,亦已於11月中旬開展第二輪多戶型經濟房屋申請獲甄選家團的發函工作。

房屋局至今已對1,811個家團進行實質審查,當中921個合資格可獲安排揀選單位,佔50.9%;另外,554個不合資格,佔30.6%;152個需補交文件,佔8.4%;69個放棄申請,佔3.8%,以及115個被中止甄選程序或變更組別排序等,佔6.3%。

同時,房屋局亦正按序安排合資格的多戶型經屋申請家團選購單位,至2016年12月16日,已安排719個家團選購經濟房屋單位,當中,有3個家團選擇放棄揀樓,有4個家團沒有出席揀樓安排,另外712個家團各自選購了心儀單位。

此外,房屋局已開展第二輪多戶型經濟房屋申請獲甄選家團的發函工作,按多戶型經濟房屋的申請人排序名單的順序,至今已發出60多封甄選公函,要求於限期內提交所需資料進行實質審查。

房屋局呼籲,倘有關申請人收到甄選公函,必須於30日內向房屋局提交甄選時所需的文件及資料,包括每月收入證明及資產淨值聲明書等,當中需詳細列明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內外所持有資產之種類及價值,並須附上相關證明文件作核對,如銀行帳戶記錄證明書、不動產證明文件及估價報告等。相反,倘申請人未在指定時間內提交,局方將進行取消獲甄選家團資格的法律程序。

然而,房屋局進行實質審查時,將按需要或要求獲甄選家團於15日內再補交相關文件,除不可抗力原因可再申請延期15日,否則因沒有在指定時間內補齊文件將進行取消獲甄選家團資格的法律程序。倘經確認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於上指延期的30日內補齊相關文件,房屋局則會中止甄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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