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出台,規劃綱要對本澳的定位增加了「以中華文化為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交流合作基地」,並將「多元文化共存的交流合作基地」和「推進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的任務交給澳門,中央此舉相信是考慮到澳門的獨有歷史地位,意味著澳門將承擔更多的責任和任務。不過對澳門而言,這個新任務新定位並不是容易的事,澳門的特殊文化是中西文化交匯的所得,不單是世界文化遺產的建築,還包括很多非物質文化遺產,最近諮詢的12個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之中,有三分之二已經是國家級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可見澳門文化的豐盛之處,不過要作為交流合作基地,不能單單擁有文化遺產,還需要將文化輸出大灣區,這方面就需要依顧文創產業來帶動,這方面是澳門的弱項,澳門的文創產業是否已經起步,也很難說得清,澳門要當這個文化交流基地,並非一事易事。
十二文化項目建議列入澳門非遺名錄
在《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新增了澳門「以中華文化為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交流合作基地」的新定位,這固然與澳門「文化」的特殊性有關,澳門是文化之都,澳門的文化大致可以分為歷史建築與非物質遺產兩大類。數十個歷史建築物早於十多年前列入了世界文化遺產,這十多年間政府對它們的保護工作雖然有所爭議,但總的而言澳門世遺還是廣受澳門市民與旅客所認知,每日迎來無數的訪問參觀,對文化的傳播起著重要作用。
另一方面,在文遺法生效後,政府制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以進一步加強對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最近建議將12個項目列入澳門的非遺名錄,包括:粵劇、涼茶配製、木雕──神像雕刻、南音說唱、道教科儀音樂、魚行醉龍節、媽祖信俗、哪吒信俗、土生葡人美食烹飪技藝、土生土語話劇、苦難善耶穌聖像出遊、花地瑪聖母聖像出遊。其實上述的項目中,前八項與中華文化相關的非遺,已列入國家級非遺名錄,只餘下最後四項與葡國文化相關的項目未列入國家級別的,在這片中國人的領土,葡國文化也有了傳播的土壤。
文化需要以文創產業作為載體才能更好傳播
澳門中西交匯所孕育的特殊文化相當寶貴,這方面是大灣區其他城市所不能取代的,也相信是澳門被定位為「以中華文化為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交流合作基地」的原因,中國與葡國、東方與西方的文化得以共存,文化的交流合作往往是政治交流合作的大前題,現時世界上很多種族衝突,其實是文化衝突,可見澳門背起著傳播中華文化的和平使命,不過,澳門的文化要輸出大灣區以至整個「一帶一路」,便需要以文創產業作為載體才能夠傳播得更好,這方面是澳門的弱項。
在文化之都推廣文創看似理所當然,但其實困艱無比。澳門不論在電影、遊戲、音樂、出版、表演等的文化領域卻一直缺席或未成氣季,更莫論是形成一種賺錢的產業,主要原因便是市場的缺乏,文化藝術需要有龐大的市場,才能達至收支平行,反之便無法做就一批專業的藝術從業員,六十多萬的人口慣性消費外地的文化,令澳門的文化藝術留於業餘性質。澳門政府要扶持本地的文創,以基金資助起步是最好的政策措施,文化產業基金的成立相當重要,通過基金資源落實支持文化產業不同計劃和項目,最終將澳門的文化藝術發展作一項產業,對業界是福音的喜訊,有望解缺澳門文創的困局。
大灣區設立常駐澳門劇團基地
文化產業基金的成立相當重要,澳門的文創需要政府的扶持才能有機會成為氣候,但政府與社會接下來應該思考的是,甚麼是澳門最需要應該發展的文創、甚麼是澳門最有可能扶持成功的文創,以至清楚界定甚麼才是文創。在台灣,遊戲便是一項重要的文化產業,台灣政府每年投資大量金錢開發遊戲,很多台灣出品的遊戲帶有濃厚的台灣文化,港澳八九十青年人對三國歷史的認知,很大程度得益於日本的三國志系列遊戲。而在歐美等西方國家、舞台表演亦是一項相當重要也受人尊崇的文創、沙士比亞戲劇,流傳千古。
談論文化產業很多人傾向思考電影,澳門在推動文創也朝著電影這方向力推,不過電影需要的技術增面極高,當中的導演、編劇、剪接、聲效、美術、服飾等也是極專業人才,要培訓專業人員也不是三五七年能夠成熟,並不是文創剛起步的澳門能夠承擔。反之,舞台表演藝術是澳門最多人從事的藝術類別,有二三十年的發展史,更有全職的舞台表演藝團,相比之下,是最有條件發展成一門購錢的文創,而且能夠像電影般傳播完整的故事,亦是一種良好的文化載體。政府可以先以舞台表演作為「先頭部隊」,在大灣區設立澳門各個劇團常駐表演的基地,先讓大灣區觀眾初步接觸澳門的文化,待定其它領域的文化成熟後再進駐,也讓大灣區觀眾更易接受澳門的文創產業。
作者:蔡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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