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選戰明朗 最快八月選出新特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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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19-02-27 00:11
更新: 2019-02-27 01:33

春節過後,第五屆行政長官選舉工作開始有序進行。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選管會)各成員日前就職,選管會並決定每週五舉行定期會議,並在會議後向社會發佈最新的選舉工作消息。行政長官崔世安已批示6月16日為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選委會)委員選舉日,而根據第3/2004號法律《行政長官選舉法》的規定,選委會委員選舉日和特首選舉日須最少相差60日,代表新一任特首當選人最快可以在8月18日產生。

住屋交通兩大問題 新特首有何良策

距離選委會委員選舉日不足4個月時間,而選管會亦公布了4月24日至5月7日為選委會參選人的報名期,有意成為選委的人士已積極聯絡其所屬團體,爭取成為團體代表之一,順理成章成為選委會委員。由於崔世安已連任一次,按法律不能再尋求連任,第五屆行政長官將由一位新人擔任。選委會由400位成員組成,要成為特首參選人,須最少取得66位選委的提名,社會大眾現在的疑問是有一位或是兩位特首參選人?

只有取得66位選委的支持,才可以取得「入閘」資格,代表只要有一位參選人取得335位選委的支持,將成為唯一的參選人及候選人。當然,由於《行政長官選舉法》已規定,不論是一位或多位的特首候選人,特首選舉日仍然會與期進行,委員仍須進行投票,不會因為只有一位特首候選人,他/她就會自然成為行政長官當選人。不管最後是一位或兩位特首候選人,最後當選的行政長官當選人,住屋及交通兩大難題是他/她必須要面對及解決的。

競選成功成為特首者,筆者相信他/她的抱負是10年任期,令其可以一展抱負,為國家為澳門服務。因此,他/她公布的鴻圖大計都是以10年為目標而非5年,而隨著愈來愈多閒置土地被收回及由終審法院確定最後的法律程序,加上各新城填海區的逐步落成,第五屆和第六屆特區政府絕對有條件做好及解決住屋及交通兩大問題。

澳門人口只有60多萬,給予澳門市民一個「安樂窩」是政府應該做的工作。要解決住屋問題,核心是必須落實定期提供足夠土地予市場,以公開形式拍賣土地,令市場明白政府有決心有能力解決住屋問題,此為一。對於未能在市場上以市場價購買房屋的澳門市民,政府就可提供經屋及社屋,此為二。澳門實行資本主義,價格由市場決定,因此,經屋只能在經屋市場內流通是可行做法,並不會干預私人住宅市場的運作,而社屋更是照顧最基層澳門市民的住屋需求,只租不賣。更重要是,有了足夠的土地儲備,政府可以承諾為經屋及社屋定期「開隊」,澳門市民有一個「安樂窩」的願望就可以實現,人的心就會安定下來。

澳門面對每年三千多萬旅客人次,而隨著港珠澳大橋於上年正式開通,本年迎來四千萬旅客人次不是癡人說夢,旅客加上本澳居民的出行需要,交通問題一直困擾澳門。筆者一直堅持,首要改革的是取消持有電子卡就享有乘坐巴士優惠(且此優惠沒有上限)的做法。政府鼓勵澳門市民「綠色出行」是對的,但現時的做法是資助非澳門居民享用本地資源,增加澳門居民正常使用巴士服務的困難。鼓勵「綠色出行」,將資助直接給予澳門居民就可以,一如現金分享的方式。澳門居民可以根據每次出行的實際情況,選擇以步行、巴士、的士或其他方法,而非只能選擇巴士。而優惠沒有上限更驅使所有人都有濫用優惠的心態及行為,資源被濫用,結果是造成巴士需求大幅上升的假象,政府因而須不斷投入資源增加巴士服務,惡性循環。

住屋及交通問題困擾澳門多年,新一任特首只要能解決上述問題,他的其他施政理念及方針將會更容易推行,社會大眾對政府的支持度及認受性將會大幅提高。澳門的根基變得更扎實,澳門市民安居樂業的願景指日可待。

作者:梁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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