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零容忍 輔導調解避免悲劇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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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19-02-12 20:03
更新: 2019-03-16 18:12

攝影:蔡少民

去年7月澳門發生駭人聽聞的家暴案,1名40歲男子因家庭問題與妻子爭執,用滾油和通渠水潑向對方,導致妻子身體多處2至3級燒傷,容貌盡毀,視力或至全盲。受害人家屬與社團近日向社會募捐,希望能夠到國外求醫。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家暴問題。

立法議員黃潔貞指,他們偶然會發現一些對身體或心理創傷較大的家暴案,這一次是家暴法立法以來最嚴重的一次。她指,不論是那一種傷害,家暴的發生對家庭的成員或者受害者也是創傷,因此他們強調家暴是零容忍。

她認為很多家暴受害者因為經濟、住屋或自身居留權問題在飽受家暴還要啞忍,家暴法立法後有了政府與社團的支援協作機制,可以在住宿或居留問題可以作出協助,也會讓受害者有信心舉報,走出來面對家暴事件。

黃潔貞認為,不論是社工局或法務部門在預防家暴的宣傳推廣上也需要加強,帶出家暴已經成罪的訊息,讓社會大眾知道家庭暴力的發生可能很多原因,可以透過心理輔導來調解,從而避免家暴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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