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食住行」簡單及生動地描寫了人們日常的生活情況。在澳門,如將這句子重新排序,毫無疑問是住、行、食、衣。澳門早已不是貧窮社會,市民最關心的是房屋及交通問題,而不是三餐溫飽。由於各種利好及外圍因素,澳門住宅樓價平均已升至澳門幣一萬元一呎,實非一般市民可以承擔的水平。對政府堅持「社屋為主,經屋為輔」的政策,眾多未有能力在私人市場購買物業但又不符合申請社屋條件的澳門居民更是「望樓興嘆」。安居樂業,社會才會長治久安,政府如未能解決房屋問題,任由問題惡化,將為未來社會埋下一個可大可小的計時炸彈。
解決問題 須治本又治標 放任問題 後果可大可小
解決問題,既要治本又要治標。社會問題不能在短期內徹底解決,政府就須先採取治標的方法減輕問題對市民、對經濟等的負面影響;同時,政府須向公眾公佈計劃,承諾在特定時間內推出治本方法解決問題,給市民、給市場信心及承諾,以證明政府有決心有能力徹底解決問題。
政府一直堅持「社屋為主,經屋為輔」的政策,且多次表示由於沒有足夠的土地儲備,現時只能承諾定期為社屋「開隊」,未能承諾定期為經屋「開隊」,坊間對此大表失望。而經社會多次反映後,政府終於願意將經屋上樓次序改回之前的計分制度,而非現時採用的抽籤方法,總算回應市民的部份訴求。基於政治現實及實際情況,筆者建議當局使用以下方法回應市民對經屋的訴求。
一、政府現時手上的社屋單位,是否已可以滿足所有社屋輪候名單﹖如可以滿足全部需求,是否有多出來的空置單位﹖空置單位可否「轉為」經屋,出售給合資格的經屋輪候名單的人士﹖當然,政府為此可能需要修改社屋法,經屋法等法律,以便合法地將空置的社屋單位出售給經屋輪候名單的人士。而在完成修改社屋法,經屋法等法律之前,政府可以研究將空置的社屋單位依法租予經屋輪候名單的人士。租金定價方面當然不是現時租住社屋的租金,但租金可以作為購買該單位的部份款項,而該單位未來將是經屋不是社屋。此為短期治標方法。
二、政府可以研究拆卸已有二十年或以上歷史的社屋,改為興建三十層或以上的政府房屋。當然,拆卸工作須按部就班,在拆卸及興建樓宇期間,政府必須安置現時入住該單位的人士,包括安排他們臨時入住空置的社屋單位。如沒有足夠的社屋單位,政府可以研究以大租客身份短期租住私人單位,再安排上述人士臨時入住,並收取社屋的租金。由於可能需要大量的單位,且政府是一個「好租客」,她在市場上有較高的議價能力,可以用低於市場的優惠價格租用大量的單位,不會對庫房造成太大壓力。
當樓宇建成後,上述人士可搬回新單位居住,而由於樓宇樓高三十層或以上,更是擁有足夠的單位再給予一批即將拆卸的社屋住戶臨時入住,及擁有額外的單位可依法出售給經屋輪候名單的人士。舉例,一座三十層高的政府房屋,十五層屬於社屋,十五層屬於經屋。此舉可一併解決現時部份社屋居住環境較差及提供一定數量的經屋單位,解決部份經屋輪候名單的人士未能「上樓」的困境。此為中期解決方法。
當然,根本解決問題的方法是政府定期推出足夠的土地,讓私人公司公開競投,市場見到政府的決心,政府做到定期推出足夠土地給予市場,市民及準買家看到情況自然會採取觀望態度,不會急於入市。發展商及賣家知道未來會有穩定及足夠的土地定期推出市場,自然會調整策略,因應情況調整價格,物業市場會慢慢回復到供求大致正常的情況。人人安居樂業,市民對政府的滿意度自然不會低,市民更容易接受政府推出的各項便民惠民政策,政府施政將更順利,社會長治久安順理成章。
作者:梁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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