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制定《網絡安全法》,由即日起至2018年1月24日,展開為期四十五天的公開諮詢,諮詢期內將舉辦八場諮詢會,其中五場的對象為公共機構及本澳經營關鍵基礎設施的業界代表,三場對象為全澳市民。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希望能廣泛聽取社會大眾的意見,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草案,使將來的網絡安全法律法規能夠得到社會的廣泛認受和普遍遵守,為建立澳門的網絡安全體系奠定穩固的法制基礎。
黃少澤指出,社會不能夠忽視支撐「智慧城市」的各類重要社會基礎設施的安全,特別是它們賴以運作的資訊系統和網絡系統的安全,而《網絡安全法》能夠為構建本澳網絡安全體系提供法律依據,同時明確本澳「關鍵基礎設施」的營運者和社會各相關方面就網絡安全應該負有的義務和責任,並在行政管理層面上落實各項網絡安全工作,包括注視異常狀況、風險評估、預警、防範、監管以及其他應對工作等等,從而構建一個有效的網絡安全防範管理體系,提升澳門防範和應對網絡安全的能力,更好地維護澳門以至國家的安全。
黃少澤強調,相關負責部門將來在執行法律時,只會及只能依法評估網絡數據流量和網絡攻擊資訊所帶來的各種安全風險,從而發出預警和指引以保障網絡安全,並非、亦不可能實施網絡資訊的監察活動,因此不可能構成對公眾言論自由的限制、剝奪甚至損害。除非得到司法機關的批准,否則相關部門不會亦不可能介入任何網絡內容,不會、亦不可能對網絡內容或言論進行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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