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2017/2018年司法年度開幕典禮日前假文化中心舉行。典禮由行政長官崔世安主持,立法會主席賀一誠、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檢察長葉迅生、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主席劉焯華和律師公會理事會主席華年達在主禮臺就座。
出席的嘉賓,除法院和檢察院的司法官外,還有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聯絡辦公室和外交部駐澳門特派員公署的代表、主要官員、行政會委員、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委員、法官委員會委員、檢察官委員會委員、立法會議員、行政長官辦公室及主要官員辦公室的主任及顧問、局級官員、律師等三百多名嘉賓。
行政長官崔世安、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檢察長葉迅生及律師公會理事會主席華年達在典禮上致辭。岑浩輝表示,過去一個司法年度,三級法院共受理各類案件24,512宗,比上一個司法年度少了690宗,雖然終止了受案數連續3年兩位數增長的趨勢,但仍維持超過2萬宗的高位。在案件審理方面,過去一個司法年度,三級法院共審結各類案件22,869宗,比上一個司法年度的23,602宗略有減少,這與上個司法年度中級法院和終審法院各一位法官以及初級法院一個刑事合議庭三位法官幾乎全年專責審理涉及前檢察長貪腐案,致使其他案件的審理進度受到影響有關。
岑浩輝指出,回歸十八年來,澳門三級法院按照憲法和《基本法》的要求,因應回歸後所發生的巨大變化,從澳門的實際出發,不斷探討、不斷總結,與特區政府和立法會一道共同不斷加強和推進澳門的法治和司法制度的建設,司法獨立與公正得到切實保障,取得了明顯成效,「一國兩制」政策在司法領域得到貫徹執行,獲得澳門廣大市民的認同和中央的充分肯定。
但由於案件數量多,法官人數少,加之訴訟程序繁雜,糾紛解決途徑單一,案件積壓數量逐年有所增加,一些事關社會民生的重大案件得不到及時解決。因此,下一步司法改革的重點之一,是在兼顧司法公正與效率的基礎上,設立創新、便捷、低成本的司法程序,具體包括以下幾個層面:
一是修改訴訟法律制度,簡化訴訟程序,特別是目前正進行前期研究工作的《民事訴訟法典》的修改,希望社會各界從「一國兩制」方針政策以及澳門特區社會實際出發,朝著簡化訴訟程序、提高司法效率的方向加速推進修法進程;二是修改《司法組織綱要法》,優化司法資源的運用,重點是調整和完善司法管轄權,充分利用法院現有資源,提高司法效率,以及保障當事人的上訴權益,體現司法公正,特別是增設同級法官以兼任制度審理案件和從下級法院調任法官審理案件的制度安排;
三是建立符合澳門實際的調解制度,參考內地和香港特區的經驗,制定規範調解的法律和制度安排,設立專門的調解機構,並規定調解需遵循的原則,同時大力培養一支素質高、能力強並為廣大市民認可的調解員隊伍,讓他們在充分了解、掌握已有的各種法律及司法裁決原則的基礎上,結合澳門的區情,大力發揮他們的專業作用,從而多途徑解決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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