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海關簽署兩安排 深化兩地跨境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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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23-11-15 10:03
更新: 2023-11-15 10:03

本月10日,澳門海關關長黃文忠與香港海關關長何珮珊在澳門海關總部共同簽署《香港海關與澳門海關合作互助安排》及《香港海關與澳門海關認可經濟營運商的互認安排》,標誌著港澳海關的合作關係進入新階段。雙方透過加強情報互通、執法互助、人員交流、貿易便利等多方面的合作,攜手提升粵港澳大灣區的貿易安全與通關便利化水平,助力港澳特區加快步伐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黃文忠表示,一直以來澳門海關與香港海關保持良好且緊密的合作關係,是次簽署的兩份安排有利深化及促進兩地海關合作關係,進一步提升和拓展兩地海關的合作層面和範圍,提高監管效率以及加強兩地的情報交流和信息共享,同時更有助帶動港澳兩地貿易經濟發展。

何珮珊亦指出,自港珠澳大橋開通後,港澳兩地往來日益頻繁,兩地海關必須深化合作以配合粵港澳大灣區迅速發展。兩份安排的簽訂,標誌著兩地海關於不同範疇加強相互合作的共同願望,透過更緊密行政互助加強雙方於執法及便利貿易方面的合作,助力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共同維護大灣區良好的發展環境。

有關文本訂定了加強兩地海關在關務範疇的合作,並提升國際供應鏈的安全合作水平、促進兩地便商利貿及進一步推進粵港澳大灣區貿易安全與通關便利化。未來雙方將致力推動落實互認安排的內容,亦會聯同內地研究推出更多便利通關措施,促進人員、車輛和貨物透過港珠澳大橋便捷流動,為合法商貿活動締造更有利的營商環境。

是次簽署《香港海關與澳門海關合作互助安排》的目的,是在兩地海關原有合作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化及豐富完善合作的內容,落實具體措施,確立了雙方在相互尊重兩地法律制度的基礎上,在各自的法律、權限、能力及資源範圍內開展合作,並加強兩地的情報交流和信息共享,共同打擊不法活動,提高兩地海關的監管效率,保證海關範疇法律的正確實施。除此之外,還包括加強兩地海關的專業交流、互派人員學習、召開專家級專題研討及業務培訓等多個範疇的合作。

澳門海關於今年3月份推出「認可經濟營運商(AEO)計劃」,並於6月1日正式實施與內地的互認安排。為拓展互認安排網絡,港澳海關簽署《香港海關與澳門海關認可經濟營運商的互認安排》,獲兩地海關認可的高信用企業,其貨物在兩地間進出口時可享受便利通關措施,為港澳兩地貿易帶來積極的經濟效益。澳門海關繼續按經濟發展策略及進展情況,有序推進與不同地區之AEO互認,助力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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