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法院依法執行氹仔卓家村的司法交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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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23-07-26 10:06
更新: 2023-08-02 10:08

陸海投資發展有限公司針對李分棋及其他被告向初級法院提起通常宣告案,請求判處眾被告承認原告為位於「氹仔卓家村」TN6地段土地所有權的持有人,命令各被告遷出及將經清空的上述土地返還予原告,並就因非法阻止其享用土地而引致的損害作出賠償。

經過三級法院審理,終審法院於2022年6月8日作出終局裁判,最終確認初級法院的判決,裁定原告提出的承認其對土地擁有所有權的請求理由成立,判處眾被告在六個月內向原告返還上述土地,同時裁定損害賠償的理由不成立。該裁判已於2022年6月23日轉為確定。

原告於2023年3月8日向初級法院提起交付一定物之執行案,請求命令占用位於「氹仔卓家村」TN6地段的被執行人將其所占土地交付原告。經法官批准,初級法院第一民事法庭司法文員於2023年7月21日前往「氹仔卓家村」進行司法交付。

為確保司法交付正常進行,法院已聯繫司法警察局、治安警察局、地圖繪製暨地籍局、房屋局、社會工作局、市政署及消防局等部門現場提供協助。法院希望在場人士配合司法文員執行職務,如有訴求,可向相關部門代表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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