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議員馬耀鋒
《人才引進法律制度》將於今年七月一日起生效,就引入高端人才、優秀人才及高級專業人才計劃,以及人才在澳門居留許可的特別規定和稅務優惠措施等相關內容進行規範。立法議員、共建好家園協會副理事長馬耀鋒表示,全面的人才政策是確保城市長遠競爭力發展和提升的關鍵因素,也是社會經濟適度多元及可持續發展的基礎和前提;而《制度》作為整體政策的重要一環,其實施標示著本澳人才政策進入新階段,未來如何用好措施,實現外地引才、本地育才以及澳人回流「三駕馬車」的政策互補,將對本澳「1+4」適度多元發展策略的推進和成效造成深遠影響。
馬耀鋒表示,由於過去政策實施的相關經驗,社會大眾對於人才引進制度持保守態度能夠理解;而是次《制度》經過反覆檢視、討論及修訂下,無論在框架、條件、審批機制和公開透明度方面都較以往有明顯進步,相信在有關法律規範下,人才引進將更符合社會標準和發展需要。同時,他明確表示制定嚴謹的引才機制僅是政策實施的基礎,尤其澳門發展新興產業仍處於摸索階段,產業未來發展需要甚麼人才、需要多少人才,如何平衡本地人才職涯發展需求以及能否實現帶教作用等問題,都將會成為政府的重要課題。
馬耀鋒引述《制度》條文為例,當中指出主管部門須負責為人才引進政策及各類人才引進計劃的制定提供分析依據及數據支持,而政府過去雖持續就不同行業的人才需求進行調查和分析,例如提出《2020-2023年澳門非高等教育教學人員未來供求預測》等具重要參考意義的分析報告;但整體而言,調查對象主要以現有產業或行業為主,而高新科技、大健康及文化體育等銳意發展的新興產業,則未有實質可參考的數據預測,認為有關部門應盡快開展相關調研工作,為社會和政府檢視人才引進措施提供數據參考和評估依據。
同時,他認為當局有必要研究強化人才回流的措施和吸引力。現時政府設有「澳人回流資訊平台」,為在外人才對澳門民生、發展規劃和重點產業等有更全面的認識,亦提供諮詢、招聘資訊等內容;但在現時全國、乃至全球「人才戰」的趨勢下,若不採取更為積極、主動的鼓勵措施,僅僅依靠福利制度作為吸引點,顯然較為被動和不足。他建議當局應對澳人回流的工作方面進行檢視優化,並制訂完善的人才回流銜接機制,提供包括完善的子女教育、家庭友善、人才住房等具吸引力的家庭生活配套措施,讓海外澳門人才能夠安身、安心、安業。
此外,馬耀鋒認為應強調並創設更多措施或機會,加大發揮引進人才的「帶教作用」,尤其是提高青年在新興產業發展中的參與程度和意願。他以輕軌公司為例,過去政府將輕軌外判港鐵公司的目的之一,在於透過港鐵培訓本澳員工掌握技能,以達致未來本地輕軌公司接手並支撐整體運作;但事實上,現時本地員工普遍擔任中下層職位,管理及核心技術崗位基本由外地員工掌握,令合同完結後本澳企業承接面臨困難。
馬耀鋒續指,人才引進作為產業發展初期的配套措施,除了助力推動產業發展,為本地經濟創造新職業、新崗位外,亦應為本地人才在相關職業領域的未來承接創設條件,為新興產業培育本地的人才儲蓄,這既是設立人才引進制度的重要目的之一,亦是本地產業可持續發展的關鍵。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