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法滯後易成貪腐溫床
法律條文與守法態度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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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17-05-16 02:57
更新: 2017-05-17 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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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回歸以來最大的兩宗高官貪案,分別是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與前檢察長何超明,前者透過土地批給收取巨額賄款,後者透過操控部門採講從中獲利。由於涉及大量公帑,採購是繼土地以外的最大貪腐溫床。特區政府過去一直不善用公帤,大至上百億的輕軌工程無限超支,小至各部門的日常採購,同樣亂象瀕生,曾試過一年之內,審計署4次發表報告,批評多個部門監督公帑使用不力,涉及的公帑非常巨大,亦試過一份報告揭露81個的外判項目存在問題,超出許可開支、違法免公開招標,視已經滯後的採購法為無物,採購法的修改,已經去到拖無可拖的地步。

明年第三季始進行立法

不論任何地方的政府,採購是繼土地以外的最大貪腐溫床,何超明一案將採購的亂象表露無遺,文化局以取得勞務方式長期大量聘用人員、公共停車場管理規避公開招標,也是因為澳門的採購法本身存在缺失,採購程序欠缺公開和透明,直接或間接釀成腐敗。立法會與社會過去多次要求政府修改採購法,但政府一直就未有時間表。

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日前終於表示,特區政府希望有序地進行採購法(購買物品及取得服務的制度)的修法工作,計劃今年9月首先諮詢各公共部門,明年第一季展開公開諮詢,並儘量爭取在明年第三季進入立法程序;在正式修法前,現階段政府部門可先加強政府採購的透明度,例如在官方網頁上公開相關資訊,讓公眾更能掌握有關情況,對政府作出更好的監督。

加強政府守法態度更為重要

梁維特指,瞭解到社會相當關心政府部門的採購情況,尤其希望公共採購的透明度能夠提高。為回應市民的想法和社會的期盼,經濟財政司轄下所有部門已試行《經濟財政司屬下部門採購資訊公開指引》,如取得財貨及勞務金額估計超過75萬澳門元、又或執行公共工程承攬金額估計超過250萬澳門元者,均須在部門網頁上公佈相關資訊,供公眾查閱。他認為,提高公共採購透明是社會對政府的期望,已是一個趨向,將來修訂採購法也會按此原則;他個人樂見以後有更多公共部門加強公開採購資訊。

固然修改採購法是非常重要的工作,但更重要是政府的守法態度。雖然現行公共服務採購制度被指嚴重滯後,但多個政府部門過去也被揭發,就連這個嚴重滯後的採講法也不去執行,任意妄為,視法律如無物,歸根究底是對公帑的不重視,反正庫房「水漲船高」,假如這種有法不依的作風不改,將來的採購法 即使得修訂如何完善,也只是白費功夫,採購只會繼續淪為貪腐的溫床,公帤繼續得不到善用。

作者:鄭偉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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