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法院開庭審理工務局兩前局長及商人貪腐刑事犯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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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22-11-07 12:42
更新: 2022-11-09 10:08

11月4日,初級法院第二刑事法庭開庭審理工務局兩前領導及商人貪腐的刑事案件,案中共有21名嫌犯,包括:第一嫌犯李燦烽、第二嫌犯蕭德雄、第三嫌犯關偉霖,該3名嫌犯現被羈押在路環監獄,是次共有二十一名嫌犯,當中,第十二名至第二十一名嫌犯目前在逃。

第四嫌犯吳立勝、第五嫌犯史鐵生、第六嫌犯潘暖荷、第七嫌犯吳驥年、第八嫌犯劉寶芳、第九嫌犯梁嘉儀、第十嫌犯黃其俊、第十一嫌犯左天賢、第十二嫌犯賈利安、第十三嫌犯李惠清、第十四嫌犯鄺尹詩、第十五嫌犯文禮聰、第十六嫌犯蕭家權、第十七嫌犯胡家儀、第十八嫌犯李涵、第十九嫌犯李海燕、第二十嫌犯李永峰、第二十一嫌犯尤曉娜。

案情指,工務局兩名前領導嫌犯賈利安和嫌犯李燦烽分別涉嫌收取涉案地產商人的利益,以便他們在審批建築項目過程中提供協助,涉及的項目包括「疊石塘山建築項目」、「名門世家建築項目」、「南灣C8地段工程項目」、「TN20 & TN24建築項目」和「主教山別墅項目」。兩名嫌犯涉嫌使用不法所得購買大量不動產。嫌犯李燦烽還涉嫌不實申報財產。

此外,嫌犯蕭德雄和嫌犯史鐵生與嫌犯李燦烽涉嫌為了協助嫌犯李涵、嫌犯李永峰、嫌犯左天賢及嫌犯尤曉娜獲得澳門居留權,以虛假入股作為重大投資方式,透過製作虛假文件向「貿易投資促進局」申請重大投資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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