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輕疫情對居民帶來的財政及生活壓力,與居民共渡時艱,特區政府推出《減輕因2022年疫情對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造成負面影響的生活補貼計劃》獲取第三輪抗疫電子消費優惠,且仍持有有效或可續期的澳門永久性或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人士,在電消優惠(包括啟動金及立減額)全數用完並經核實後,每人將獲發8,000元的生活補貼。有關補貼款項最早將於10月28日起發放,合資格居民在領取後隨即可使用。
生活補貼將沿用居民在第三輪抗疫電子消費優惠計劃所選擇的相同方式發放,全程自動化,居民無須重新登記。如居民透過移動支付工具獲取電消優惠,生活補貼將在電消優惠全數用完後2個工作天,且最早於10月28日,自動存入居民相關的移動支付工具帳戶內。
如居民透過消費卡獲取電消優惠,在電消優惠全數用完後2個工作天,且最早於10月28日,可到全澳逾170個拍卡加值點拍卡領取。需要注意的是,如曾自行為消費卡充值,必須將餘額用至10元或以下,方可拍卡領取。拍卡服務點與電消計劃基本相同,居民可於計劃專頁查閱。
第三輪抗疫電子消費優惠的最後使用日期為明年2月28日,屆時所有未用完的電消優惠將會返還特區政府庫房。電消優惠的使用期屆滿後,未用完優惠款項的居民可於明年3月2日起,按上述在電消計劃所選擇的相同方式(移動支付自動注入或消費卡拍卡增值)領取生活補貼。需要提醒的是,生活補貼拍卡增值的最後日期為明年4月28日。
生活補貼在領取後隨即可用於購買商品或服務,使用範圍與電消優惠相同,允許用於繳付自來水、電力、天然氣、燃料、電訊及視聽廣播服務等費用。生活補貼的每日使用上限為300元,並不再設立減額部分。使用期至明年6月30日。
還需要注意的是,獲取第三輪抗疫電子消費優惠是領取生活補貼的必須條件。因此,再次提醒居民,如從未登記電消優惠,需於2023年1月13日前登記並成功領取,方具資格領取生活補貼。未登記電消優惠的居民可於金管局網頁進行登記,亦可於計劃專頁瞭解電消優惠的登記、領取及使用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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