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變中心公佈菲律賓籍家務工作 外國外僱豁免入境限制先導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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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22-04-18 14:44
更新: 2022-04-20 00:19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舉行記者會,勞工事務局勞動監察廳廳長李小娉、衛生局疾病預防及控制中心傳染病防控處處長梁亦好、治安警察局公共關係處處長李德輝、旅遊局公共關係處處長藍同好分別介紹了本澳及鄰近地區整體防疫情況。

梁亦好在記者會上亦公佈了特區政府將開展「菲律賓籍家務工作外國籍外僱豁免入境限制先導計劃」,放寬外籍家務工作外僱入境限制,但須符合一定條件,包括:1.1申請目的為照顧65歲或以上長者、3歲或以下幼童及患病人士,並需由勞工局向治安警察局提供合資格僱主名單;1.2照顧對象和其3歲以上同住者已完成接種至少2劑新冠病毒疫苗;1.3外僱符合由外國入境時疫苗接種要求,即至少接種2劑新冠病毒疫苗滿14天,如接種第2劑已超過7個月,則須接種第3劑。

她解釋,以菲律賓籍家務外僱開展先導計劃原因,是由於菲律賓可以提供較完善的接種記錄,現階段會先開放菲律賓籍外僱或准外僱,在符合有關要求下入境本澳。而符合先導計劃申請條件的人士可向勞工局提交申請,勞工局判斷其符合條件後,將符合要求的聘用許可名單交給治安警察局,符合條件的僱主要先向治安警察局申請有關工作為目的入境憑證,再向衛生局申請豁免入境限制,取得衛生局豁免後再預訂酒店和機票。

衛生局正開發申請程式,預計最快由4月25日開始接受申請。計劃申請詳情將於4月19日在衛生局網頁上公佈。經香港或內地來澳人士已有其他申請途徑,不納入今次先導計劃。

她重申,所有外僱入境後須按現時規定接受醫學觀察14天,隨後開展7天自我健康管理,在自我健康管理期間除定期進行核酸檢測外,還須入住專為自我健康管理人士入住的酒店(黃碼酒店)或有獨立房間的家居。當外僱不可以自行支付醫學觀察或確診治療醫療費用,準僱主或僱主亦要承諾支付。她亦提醒準僱主要有心理準備,曾經感染過新冠病毒的外僱,可能會在 3個月內或更長時間核酸檢測反覆出現輕微陽性的狀況。

她又強調此項先導計劃主要是測試此豁免措施運作後可能遇到的情況,包括整體申請流程,以及這些人士入境本澳後增加本澳疫情風險等,當局會因應此先導計劃的執行情況,再研判是否進一步開放其他國籍或其他(需求)種類的人士來澳。此外,基於公共利益,亦將放寬本地缺乏的外國籍教學人員(如葡文老師)、教育機構管理人員,以及外國籍大學生申請豁免入境限制。

而李小娉則指出,基於現階段仍需嚴格遵守防疫政策,故屬65歲或以上的長者、3歲或以下的幼兒及具醫生證明的病患者的家庭可提出申請。對於申請時所提交的資料顯示沒有三歲以下的幼兒、照顧長者或病患者等申請理由,但現時有相關需照顧的家庭成員,申請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可帶備相關證明文件到勞工事務局總辦事處先進廣場、龍成大廈9樓辦事處、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或政府綜合服務大樓辦理更新資料手續,以符合申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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