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3月17日舉行記者會,衛生局局長羅奕龍在會上表示,為應對澳門倘若出現大規模新冠疫情,特區政府已制定了「應對大規模新冠肺炎疫情應急處置預案」。他指當局已就相關預案的操作,開展大量的前期協調工作,包括物資採購、人員培訓和社區治療中心的規劃等,一旦因疫情而要啟用社區治療中心,約需要2至3天清場,搭建時間可在7天內完成,即約10天時間可搭建社區治療中心。
他強調,任何政策措施都要社會配合和參與才能做好,為此應變協調中心已詳細規劃預案,以便讓公眾及早知悉相應措施的安排。而就購置移動實驗室方面,當局已與不同的供應商接觸,了解具體的要求和標準,本澳的場地可滿足相關要求,一旦需要使用,則要1至2天把儀器運送到澳門,配置和測試時間約需要1至2天,即約需要3至4天就可以啟用移動實驗室,屆時可大大提升本澳的核酸檢測能力。
而就人力資源與醫療資源方面,當局亦已做好了相應的需求評估及預案,並與業界人員及不同醫療機構作出溝通,相信可滿足一旦出現疫情時的需求。而社區治療中心內所有廢物均會按「具傳染廢物」處理,由專責小組負責收集,使用專用的動線和電梯運載,運載廢物的推車、容器及電梯,每次使用後均需進行清潔消毒,最終會焚化處理。
他重申,面對疫情,當局需要制定社區管控措施,包括全澳性防範措施;倘若疫情出現有確診病例在澳門有生活和活動軌跡便需進行區域性管控措施,即分區分級精準防控;倘若疫情有蔓延的情況,便要實施全澳性管控措施,全澳居民實施非必要不出門措施。屆時,將須要組成維生和社會支援小組,確保市民的日常生活用品、食品供應充足,及將建構「應急藥品售賣登記系統」,確保市民可以購買合適數量的藥物。
此外,也會為有需要人士提供心理支援工作等。他強調,制定預案並不是預示短期會出現大規模疫情的發生,但政府必須居安思危,甚至考慮到部份極端情況下的應對方案,如不幸出現大規模的疫情而出現病人離世,市政署、衛生局等政府部門將組成專責小組負責遺體處理安排,計劃使用醫院和殯儀館的遺體存放櫃設施,甚至研究租用冷凍櫃暫時存放遺體。他表示,由於烈性傳染病人遺體不能送到澳門以外地區進行火化,為此,當局必須提早規劃,預估未來可能面對的困難,研究在澳門設立火葬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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