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觀酒店選民申請轉移
所屬票站後可於酒店內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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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21-09-06 12:40
更新: 2021-09-08 10:06

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舉行會議,選管會主席唐曉峰會後向記者表示,於9月11日23時59分之前已入境本澳並須入住醫學觀察酒店的選民,如已簽署選管會提供《轉移投票站申請》,便可在選舉日特定時段,前往設於酒店內的投票站行使投票權。

唐曉峰指出,已交回《轉移投票站申請》的選民,選管會將他們由原票站轉移至下榻酒店,因此,相關選民在票站執行委員會的安排和通知下,可分時段前往投票,票站設於酒店大堂或酒店內其他適當地方。不願意填寫《轉移投票站申請》的選民,則不可在醫觀酒店內投票。

他又指,初定由衛生局和市政署人員組成醫觀酒店的票站執委會,他們都配有充足的防護設備。另外,醫觀酒店選民除了要全程配戴口罩外,投票時還需使用執委會提供的即棄手套。
衛生局早前已開始協助選管會,在各出入境口岸和醫觀酒店向選民提供《轉移投票站申請》,有意投票者須填妥及交回申請。唐曉峰又提醒,選民前往投票均須先出示健康碼,故此,選民在選舉日應提早生成健康碼及截圖,以加快進入投票地點的時間。

另外,選管會上午首先與總核算委員會舉行會議,就判票標準達成一致共識,即只要劃票印章的剔號清晰蓋在某一候選名單的對應方格上,就視之為有效票。唐曉峰強調,選民只能以選管會提供的專用印章劃票,在選票上作任何撕剪、繪劃、塗改或寫上任何字句,均會成為廢票。選管會隨後與廉政公署、治安警察局和司法警察局代表開會,商討選舉日的工作部署。

唐曉峰向記者表示,競選活動期開展至今,選管會接到4宗投訴,當中,1宗涉及競選宣傳品的派發,已轉交廉署跟進,另1宗涉及網絡商業廣告,已交由司警跟進查證;今早收到的兩宗投訴則關於違規張貼宣傳品,選管會正作出跟進。

對於派發競選宣傳品的問題,他指出,雖然現行選舉法未有就競選宣傳品的價值上限作出相關規定,但候選名單須將所有宣傳品的價值列入選舉帳目中,且不能超出行政長官批示訂定的開支限額,否則將被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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