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僱房屋津貼需調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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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2017-04-04 01:32
更新: 2017-04-05 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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祐漢一帶由於有不少年份久遠的樓宇,向來租金較為便宜,不少市民把較為陳舊的單位間隔成多個單位租給外僱居住,既不會空置造成浪費,二來更可以收租。但是這樣會衍生不少問題,多人共居、環境擠逼、室內環境差、屋外垃圾堆積等。這被認為是法律規定的外僱房屋500元津貼過低,已經與本澳樓市租賃情況嚴重脫節,政府有必要根據社會發展速度為外僱的房屋津貼作出適當調整。

現行《外勞法》規定,僱主為僱員提供宿舍或透過勞務公司所代為安排住宿,否則就要給予每月500元外僱作為房屋津貼。由於現時樓宇假期高企,不少僱主都選擇提供津貼,但每月500元房屋津貼在澳門租屋簡直不太可能,外僱往往會與他人湊合租住,亦有僱主為逃避高額租金要求僱員尋找廉價住宿,因此祐漢的舊樓自然成了首選。

祐漢舊區本來的規劃中並沒有預料每戶居住這麼多人,以致現時居住環境日益惡化,塞渠漏水、垃圾堆積、臭氣衝天、流鶯充斥、龍蛇混雜,住戶長期飽受治安混亂及惡劣的衛生環境之苦,更為該區的治安環境帶來一定隱患。

祐漢的治安環境一直引人詬病,不少社諮委員及坊會已經對此有關注,有建議政府在舊區重整中,以行政措施先行,由於重建項目涉雙重課稅問題,建議減免重建過程中涉及的物業轉移稅務、擴大重建容積率、免息貸款重建舊樓等部分優先處理,令北區尤其舊區居民改善生活環境,同時增加北區房屋供應量,早日實現舊區重建計劃。除了舊區重整的問題,也有聲音建議政府批給土地予大型企業時,強制要求企業劃出部分土地興建勞工宿舍;當大型企業需要申請增加外勞時,須承諾為外地僱員提供相應居住條件才可申請;政府可根據企業為外地僱員提供的居住情況作為可獲批外勞的依據之一。

每月500元的政策是在2010年行政長官批示公佈,事實上,當時澳門經濟已經高速發展,樓價高企不下,500元的津貼可能是針對外籍家傭的角度考慮,現時越來越多的外僱已不在澳居住,不少工作時間許可的內地僱員寧到珠海居住,在澳居住的主要是建築工人及東南亞外僱。雖然外籍家傭佔外勞市場比例並不算十分多,但他們一般不介意跟多位同鄉住一間屋。

雖然法例本身規定同工同酬,但在住宿上很難實現同工同酬,本地的住房供應都有限,因此外僱更難在澳門找到安居之所,在居住上比別人差,會容易產生不良影響。現時本澳60多萬人口中有近18萬是外僱,佔了一定的比重,外僱作為補充本地人力資源不足,為社會、經濟發展作了很大的貢獻,政府有需要正視外僱的問題。一旦外僱的矛盾被激發,會成為澳門另一個深層次的社會問題,政府有必要正視問題,考慮對外僱房津作出適當的調升。

作者:黃紫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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