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立法會選舉法及選舉日程,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須最遲於於6月24日就證明或拒絕證明提名委員會合法存在作出決定;選管會共確認19個直選提名委員會和5個間選提名委員會的合法存在。
直選方面,選管會共收到22份確認提名委員會的申請,當中2份申請早前決定放棄參選;19個獲確認合法存在的提名委員會名包括:澳門發展力量、美好家園聯盟、群力促進會、澳門全勝、同心協進會、民主昌澳門、學社前進、澳粵同盟、公民監察、傳新力量、博彩新澳門、思政動力、澳門民聯協進會、新澳門進步協會、新希望、言起新力量、滙青平台、澳門公義、澳門基本法推廣宣傳工作聯盟。
另有一份申請基層互助,由於經彌補文件後,簽署組織提名委員會的合資格選民仍不足300人,故選管會拒絕證明該提名委員會的合法存在。根據立法會選舉法,相關受託人於收到通知的翌日,可就選管會的決定向終審法院提起上訴。
間選方面,選管會共收到5份確認提名委員會的申請,相關的5個提名委員會均已獲確認其合法存在,分別為:工商、金融界的澳門僱主利益聯會、勞工界的僱員團體聯合、專業界的澳門專業利益聯會、社會服務及教育界的社會服務教育促進會、文化及體育界的旭昇文體聯合會。
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唐曉峰表示,獲確認合法存在的提名委員會,其受託人可向選管會提交候選名單及政綱等資料,最遲提交日期為7月5日。此外,在提名程序中,共發現42名選民涉及重複簽署提名,選管會將會把有關資料送交治安警察局跟進,以調查重複簽署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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